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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2-21 15:10: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tiabian (大老師比企谷八幡)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LOL投降投票表決才是民主典範的卦?
時間 Fri Feb 21 15:07:07 2014


關於這一點,其實可以從很多面向來探討....
但我看原文似乎在探討選舉行政首長的議題,所以我只針對單一選區制來說明
要討論立委選制的話,就等人另外開串....

--杜瓦傑的分隔線--
要談到選舉制度之前,我們可以先來認識一個理論
這理論對於大家了解政黨政治運作有相當的重要性

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
1.小選區相對多數決有利於兩黨制之形成:採單一選區多數決的國家,在一個選區僅有一
  名候選人當選,而且當選所需之票數,僅須超過其他候選人即可,不必達到總票數之半
  數以上。該種制度對小黨甚為不利,其候選人難以當選;反之,大黨之勢力會越加穩固
  。(例外,2010年的英國下議院為聯合內閣)


2.比例代表制有利於多黨形成:依照比例代表制之設計,每一選區可以選出若干名議員,
  每一政黨所獲得的議員比例,按其所獲得之選票於總票數之比例分配,該種制度能鼓勵
  小黨產生,並且維護小黨之存在,但仍有例外,奧地利即是。


3.兩輪投票制有利於兩聯盟多黨極化制:依該制度之設計,該黨之候人必須要在第一輪投
  票時,即獲得過半數之選票同意,反之則必須由一定資格的候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在
  進行第二輪投票前,各黨可以進行行利益之協商與換票,有利於多黨於該輪投票時相互
  支援,因而形成聯盟。(如法國、台灣部分縣市地方派系的形成)


---再來讓我們看一下單一選區的選舉制度---

單一選區制:顧名思義就是每一選區選出一位當選者,又可分為下列數種選舉方式。

  (一)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該制度以約略的人口數,將全國分為若干選區。選民一
      次只能圈選一位候選人,單一選區只選出一位議員,並以得票相對多數者當選。(
      代表國家:英國下議院)

      1.優點
        (1)代議士與選民有明顯的聯繫,可以確保當選人確實履行其隸屬選區之職責。
        (2)防止極端主義的產生,激進小黨獲得席次的可能性較低。
        (3)促使單一政黨政府的產生,而使政府穩定性增強。
      2.缺點
        (1)浪費過多選票,甚至有時在野黨之總選票可能高於執政黨。(2010年英國國會
           選舉,工黨得票率29.0%,席次率為40%、保守黨得票率36.01%,席次率為47%
           、自民黨得票率23.0%,席次率為9%)

        (2)棄保效應導致選舉偏好有所扭曲。
        (3)選舉制度偏向兩黨制,導致選民之選擇有限。
        (4)在相對多數的情況下,政府可能只有少數支持,卻治理國家。
        (5)該制度對小黨相當不公平。

   (二)兩輪投票制:一選區僅選出一名議員,但當選者必須獲得絕對多數方當選,否則
       將進行第二輪投票,第二輪即為相對多數決。(代表國家:法國下議院)
       1.優點
         (1)該制度擴大了選舉的選擇性,選民可以在第一次選舉時,根據心中真正意
            向進行投票,第二輪時選擇較不差之候選人。
         (2)可以鼓勵候選人提出中道政見,吸引最大多數選民。
         (3)容易造成政黨結盟,形成強大穩定的政府。
       2.缺點
         (1)小黨將被迫與其他黨結盟,否則無機會勝選,對於這些小黨相當不公平。
         (2)雖能形成政黨聯盟,卻使候選人因選票交易而犧牲本人政見,甚至進行利
            益交換。

         (3)第二輪選舉時間冗長,對於選舉結果迅速確定性會有傷害。

補充:台灣地方派系形成原因

苗栗縣在民國40年實施地方自治時非常精彩,有多精彩?別人縣長選一次或兩次,(台灣
地方自治史上頭一次採用兩輪決選制,也是最後),但苗栗卻選了四次,也使得他的縣長
比別人晚四個月上任。1951年第一屆苗栗縣縣長選舉,因第一輪無人過半而由前兩名進行
第二輪選舉。劉定國雖以63,627票擊敗黃運金的60,814票,但因仍具軍人身分,隨後被判
決當選無效。7月重新補選時,賴順生代表國民黨參選,經兩輪投票後獲得當選。

→形成劉派與黃派

高雄縣是傳統的派系縣,直到現在派系還是有十足的影響力,紅、白、黑三大派系主導了
近六十年的地方政治經濟資源。在民國四十年第一屆縣長選舉中,有國民黨籍的陳新安、
洪榮華、吳重雄和無黨籍的余登發參選。由於競選過程激烈,第一輪無人選票過半,因而
由洪榮華、陳新安進行第二輪投票,雖然第一輪投票結果陳新安比洪榮華高票,但第二輪
時,余登發和洪榮華結盟,結果由洪榮華勝出。洪跟陳的心結就此結下,洪榮華支援者以
洪的諧音紅為標誌,助選員一律戴上紅帽;陳新安陣營戴白帽證明自己輸得清清白白,以
區分雙方陣營,由此形成高雄縣紅派與白派兩個不同政治勢力,洪與陳分別成為紅派與白
派兩個派系的創立者。

→形成紅黑白三派

台中縣的洪派與黑派也是這樣因選舉恩怨產生

    (三)選擇投票制:選民在選票是可以根據偏好兩名以上的候選人,但應名額僅有一
        名,過半者當選。(代表國家:澳洲下議院)
        1.優點
          (1)選票浪費的情形大為減少。
          (2)不會有候選人因為第二輪投票的存在,而有利益交換的情形。
        2.缺點
          (1)該制度還是讓許多小黨候選人在第一輪即被淘汰,無法進入議會,同樣產
             生有利大黨之結果。
          (2)獲勝之候選人可能會擁有低度第一偏好選民的支持,而且該候選人的唯一
             優點,就是最沒特色的。(2000年用這制度,可能連戰會當選...)
          (3)選舉結果之決定權,可能落在低度支持,但為極端民族主義的選民身上。
          (4)該制度過於複雜,對於選民來說不易親近與理解,易生選舉爭端。

當然還有委任選舉的制度,像是美國的選舉人團制,或是以前透過國大選總統的方式,就
留在下面等等介紹

---本土實證經驗分隔線---

民國85年之前選舉總統的制度:由國大代表人民行使政權來間接選舉

但這種先選出代議士來幫人民選舉的制度有一個問題,就是能不能跑票,也就是人民選出
甲黨的國大,該國大能不能在表決時投乙黨候選人,這就要看是自由委任說還是強制委任
說了。

但這制度只有在理論的階段,因為國民黨本來要將總統選舉改成委任選舉,施啟揚跟馬英
九本來都要草擬條文了,但後來被李登輝坑了一把(可能是李登輝民國79年被林洋港弄到怕
,請出八大老跟蔡鴻文搓圓仔湯勸退林,所以不信任國大吧XD)


民國85年後的選舉制度: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本來在修憲時對選舉制度有爭議,卡在到底是要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還是要兩輪決選制
,後來在民進黨的堅持之下,採用相對多數決制,並沿用至今。

相對多數決制雖然他是最簡單的方式,但缺點也不少,因為它很容易產生民意正當性不足
的代表,卻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會讓敗選者無法服氣。就像89年的總統大選,阿扁險勝
詹姆士,但兩者的民意支持度卻相差不多,卻也沒人到40%,所以阿扁當初就被批評是少數
總統,但這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一次出現在總統大選上的案例。


而且該制度會扭曲選民對候選人的偏好,像我認為在101年的總統大選,宋的票數跟親民黨
的政黨票的差距不小,就是有選民為了不讓蔡英文選上而進行策略性投票,也就是棄保,
而有「支持宋楚瑜,票投馬英九」的情形發生。


當然在地方自治方面,這種案例不會少,像這次年底的選舉,苗栗與嘉義市都有可能會上
演這戲碼。

--外國制度比較--

1.美國的選舉人團制:

  總統產生的票數=50個州+哥倫比亞特區的3張票=538
  各州的選舉人票=參議員+眾議員數目

  又因為是「各州分開計算」選舉人票數,加上「勝者全拿」的計算方式,導致可能出現
  在全國過半,卻未取得多數選舉人票的落選者(小布希表示:)

  不過該制度是美國在共和制、聯邦制、分權制等原則的妥協產物,是多種利益間協商與
  妥協的後果,雖原意是要融合草根與精英民主,但其制度上的缺陷也時常成為改革議題
  。(但礙於修憲難度,也就是僅止於討論而已....)


2.法國的兩輪決選制

  戴高樂表示:你要怎麼統治起司口味有兩百多種的國家?

  法國人天性浪漫,對事情有多種看法,甚至有多黨的傳統....
  甚至選舉第一輪參選人數眾多,選民第一輪都投自己真正喜歡,但不一定會上的人

  但西方國家大多可分成左派與右派,加上兩輪決選制與杜瓦傑法則的運用與驗證,法國
  是形成左右兩黨聯盟,還出現左右共治

  但也可能出現2002年的總統大選,因為選民太放心而第一輪投票日去度假,倒地選前最
  被看好的左派共主喬斯潘位進入第二輪,反而是極右派的勒朋與右派的現任總統席哈克
  進行決選。此實喬斯潘就只好率眾呼籲支持者含淚支持席哈克,造成席哈克第二輪壓倒
  性勝利...形成了虛假的多數


3.澳洲的AV

  選擇投票制十分難操作,因為這就只是大學填志願的政治選舉版本....
  選民要先對候選人進行排序,如果沒有人過半,就把最後一名踢掉,把他第二順位的票
  加到各候選人,如果還是沒有人過半,就是一直重複這動作直到過半

  但有可能選到一個最沒特色,大家最不討厭的候選人;而關鍵的少數票更可能集中在
  極端主義者的身上

          候選人
       A      B     C     D     E
   甲  1      2     3     4     5
選 乙  1      2     3     5(4)  4
民 丙  2      1     4(3)  3     5
   丁  2      1     5(3)  4(3)  3
   戊  5(4)   4(3)  3(2)  2(1)  1
        (3)    (2)
        (2)    (1)

E先去掉,()表示變化情形
再來是D、C
→最後是B當選,但結果決定AB勝負的是偏好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戊
  而光是五位選民與五位候選人就這麼難操作,如果把它套用到我們選總統,這開票結果
  可能只有電腦讀卡才有可能知道了
  而且這制度這麼複雜,你要怎麼讓每位選民都知道選舉方式?難道要說「電腦也會選總
  統?」

--換個角度想一想--
制度沒有最好的,只有最適合與否,如果總統選舉換其他方式呢?

1.兩輪決選:只有2000年發生少數總統,在這制度下將由宋當選,之後自由時報可能就被
  查封了,誰叫他搞出興票案...

2.選舉人團制:2000年宋當選,因為他在人口較多的地方都贏、2004年連宋

3.選擇投票制:2000年連戰當選,因為他最沒特色,大家也最不討厭他....

立委選制以後有機會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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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には奇迹なし あるのはたったの必然と偶然であり、 并びに人间は何をやったの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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