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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我在1985看到的、聽到的。
時間 Fri Oct 11 00:08:25 2013
※ 引述《monkky0120 (monkky)》之銘言:
: 你知道當初是誰推動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是民進黨的林義雄
當年國、民兩黨都同意單一選區兩票制,
但單一選區兩票制還有聯立制和並立制的區別
民進黨是支持聯立制,國民黨是支持並立制,
因為選制的不同,會造成席位多寡的不同。
現在會有選制的改革呼聲就是因為立法委員席次的分配和政黨得票不成比例
這和是否同意單一選區兩票制沒有關聯。
: 你知道當初是誰推動核四要公投的?? 是民進黨的林義雄
林義雄在陳水扁執政時,就要求陳水扁以行政權力直接宣布核四停建
沒想到被大法官宣告停建核四違憲,所以民進黨被迫復建核四
所以才被迫回來又舉行公投。
: 你知道當初1/2成立的公投法誰贊成??民進黨和台聯都贊成
這和當初修憲是一樣的,必須有必要的妥協。
如果沒有公投法,人民連公投的權力都沒有,
就是因為先求有再求好的想法,才會造成鳥籠公投法的出爐
: 當初棧成單一選區兩票制是阿扁執政時期,有利於民進黨,民進黨想讓國會席次
: 一舉過半而贊成,當初為核四公投奔走的林義雄,現在江揆已經同意核四要公投了
: ,卻還在盧只需要一紙行政令就可解決根本就不需要公投。
林義雄向來就主張只要行政院決定就可以停建核四,
民進黨執政時代做不到,是因為大法官認為停建需要立院同意。
民進黨在國會不是多數,所以只能透過公投解決。
但現在國民黨是執政黨,國會又是多數,
只要國民黨行政當局同意,國會也不反對,當然就不需要公投。
也就是林義雄公投主張的前提是:無法透過國會直接停建,才不得不以公投解決。
: 現在的氛圍,只要是反核就是對,擁核就是不對,獨就是對,統就是不對,統或擁核
: 就是罪人,民主就是這樣的嗎,應該是我尊重你獨立的想法,你尊重我統一的想法
: ,大家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而不是在立法院那裏耍賴皮,或號召一堆人假遊行
: 鬧事。
沒有所謂假遊行這回事,遊行一定是意見的表達,要不然好好的假期為什麼要上街。
投票表決當然是民主,但所謂的投票表決,應該是尊重投票者的意願。
以一般的選舉而言,沒去投票就代表棄權,我們看的結果是有去投票的結果。
但現行的公投法是直接將沒有去投票的,直接歸成另一方的得票
造成題目的設定可以決定結果的成敗,
舉例而言,以「你是否贊成續建核四」為題,
現行的公投法規定,只有去投票所投下贊成票的人,才被認定是贊成,
而且還要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人投票才會通過。
其他的全部被視為反對。
這使得反對的人只要不去投票就可以坐享其成。
同時也讓因故不能去投票的人,全部被視為反對,很顯然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
因為無法去投票的原因有很多,當天有喜事、奉命出差、部隊留守或因病無法投票等等
這些人即使贊成續建核四,都會因法律的規定,被視為反對,
這也是明明是國民黨提出的核四公投,竟然不敢以「續建核四」為命題的主因。
既然這部公投法會造成如此畸型的結果,為什麼不修?
: 告訴你們一件事,所謂的大埔、反核、環團、服貿等遊行,都不是單一事件,而是背後
: 都有獨派團體在鬧事,然後等聚集人氣後,先推修正公投門檻再推罷免立委、罷免總統,
: 進一步取得執政的可能性,再進一步建國。
首先,是否獨派團體在運作,沒有任何證據證明。
第二,就算獨派團體在運作,也不能說是鬧事。
第三,修正公投門檻與罷免立委、罷免總統沒有任何關聯。
第四,如果獨派能夠說服台灣人民,同意建國,那也是主權在民的展現,必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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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8.197.146
推 :原PO認真文推一個~不過不用理這樣的論點1F 10/11 00:10
推 :原PO好認真 夠壞我喜歡2F 10/11 00:11
推 :謝謝分享 長知識3F 10/11 00:12
推 :認真就輸了XD...加油勇者~前面的PTT英靈殿等著你裡面很多心4F 10/11 00:12
→ :死的人..
→ :死的人..
推 :推6F 10/11 00:13
推 :推 要這麼理性的分析這陀狗屎,真是不容易7F 10/11 00:13
推 :8F 10/11 00:13
推 :推推9F 10/11 00:15
推 :公投的部分前幾天還有人跟我說不投票就懲罰他,害我都10F 10/11 00:15
→ :不知道該怎麼回了 XDDD
→ :不知道該怎麼回了 XDDD
→ :民進黨支持聯立制? 台聯表示:12F 10/11 00:15
→ :還說投票率低不到門檻是因為議題太爛,更提出全國性選13F 10/11 00:17
→ :舉隨便舉一個投票率過半就算高 定50%也沒什麼
→ :最後我已經放棄跟他解釋了,不能接受的就是不能接受
→ :舉隨便舉一個投票率過半就算高 定50%也沒什麼
→ :最後我已經放棄跟他解釋了,不能接受的就是不能接受
→ :當初dpp要是立委選上比較多 想怎麼玩都可以16F 10/11 00:34
推 :原po認真17F 10/11 00:48
推 :推 我也是這樣想的18F 10/11 00:55
推 :感謝原po的公民課19F 10/11 01:00
推 :good20F 10/11 01:01
推 :推 要跟蒙上眼睛的人清楚講道理不容易啊21F 10/11 01:09
推 :總是有白吃啊22F 10/11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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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10-11 11:29: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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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1:29 TW
HermesKing: 公投的部分前幾天還有人跟我說不投票就懲罰他,害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了 XDDD澳洲的選舉制度是強制性投票(Voting is Compulsory The Commonwealth Electoral Act 1918, under section 245(1), states: "It shall be the duty of every elector to vote at each election".),不投票的人除非能提出合法的理由,否則不投票是會被罰20澳幣的(Initially the 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 will write to all apparent non-voters requesting that they either provide a reason for their failure to vote or pay a $20 penalty.)。若選民在三周內無法提出正當理由又拒繳罰款的話,則會被告到法院去,最後會被罰高達170澳幣的罰款並支付訴訟費用。(If, within 21 days, the apparent non-voter fails to reply, cannot provide a valid and sufficient reason or declines to pay the penalty, then prosecution proceedings may be instigated. If the matter is dealt with in court and the person is found guilty, he or she may be fined up to $170 plus court costs.)此外看了澳洲的網頁資料後才知道,其實世界上許多國家(如阿根廷、巴西、比利時、墨西哥、新加坡,土耳其、希臘、智利等等)的投票都是強制性的。只是大家都只關心台灣的議題,對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事務都興趣缺缺,這叫是島民心態吧。https://www.facebook.com/civictaipei/posts/117978588360644 http://www.aec.gov.au/About_AEC/Publications/voting/index.htm http://www.aec.gov.au/FAQs/Voting_Australia.htm#not-vote
2樓 時間: 2013-10-11 12:16:0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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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2:16 TW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針對過去立法委員選舉制度(「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NTV)的缺失進行改革的,當時民進黨不是覺得是很進步的改革,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五日民進黨執政時的總統府政之府改造委員會,才通過政府改造方案,第六屆立委選舉制度就改為「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但是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的缺點就是,政黨得席率與得票率易形成落差;有利於大黨與既有政黨,較不利於小黨或新興政黨,而當時的民進黨怎麼會不知道會有這樣的缺失呢?若現在1985的說法是正確的,那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排除國民黨的意見(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執意採用「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不就應該有一己、一黨之私了嗎!怎麼沒看到1985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去抗議啊?而是針對馬英九在抗議呢?1985是不是也有自己自私的地方呢?還是另有其他企圖呢?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1/CL-B-091-0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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