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da (天天)
標題 Re: [轉錄] 現任立委兼刑法學者對iWIN議題觀點
時間 Sun Feb  4 18:38:45 2024


看了各國立法,基本上分級有很多方向

1. 以角色年齡:
兒童、青少年

2. 以性的強烈程度
性交 > 猥褻/露點 > 性暗示 > 輕微性暗示

3. 以真實程度
真人 > 擬真 > 二次元

建議照刑法235條 +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在上面再加上兒童、青少年的適用情況就好。

1. 硬蕊(暴力、性虐、人獸交)
2. 限制級(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
3. 輔十五(性表現或性暗示)
4. 輔十二(輕微性表現或性暗示)

例如:
二次元兒童,以原分級往上升兩級
二次元高中生,以原分級往上升一級

擬真兒童,以原分級往上升三級
擬真高中生,以原分級往上升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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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34.251 (臺灣)
※ 作者: kinda 2024-02-04 18:38:45
※ 文章代碼(AID): #1blsavAA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043129.A.28A.html
wahaha99: 這幾天怎麼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變多了起來
以角色年齡, 那沒寫就沒事嘍? 還是怎樣?1F 02/04 18:39
我不知道,國外法律就這樣切。例如:法國是切15歲

你喜歡在擬真和二次元中間切,二次元全部合法。
就也是另一種切法,日本、巴西都這樣切。
我不反對。

我總覺得連iWin或衛福部保護司,他們自己也都不信
虛擬角色會促進犯罪。
推這個單純就是和國際接軌 or KPI。

但總之分級切一切還是比較好吧?
wahaha99: #1blRIeDv (C_Chat)
當然啦, 回歸到作者說了算, 作者沒說未成年就當成年
我贊成, 雖然衛福部肯定不會接受3F 02/04 18:40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 看板 C_Chat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wahaha99 (我討厭人類) 不是喔 是根本不該有標準 NEW GAME 的成年人 (以下全部成年)  放到 足球小將翼 的世界 (以下全部未成年)
shirokase: 啊那些就來護的,打從一開始就不想理C洽死活,想在那以退為進,而不是讓這坨司長人渣消失,硬上硬管就是目6F 02/04 18:42
moswu: 樓上危
而且司長是事務官,動她還不如施壓立委9F 02/04 18:43
wahaha99: 事務官能動啊 監察院幹什麼用的
走完訴願訴訟後就送監察院11F 02/04 18:44
moswu: 所以你要訴願她什麼講來聽聽看13F 02/04 18:45
wahaha99: 看3/1後才知道14F 02/04 18:46
moswu: 你現在不就反對她?那你的論點不能拿去監察院嗎?15F 02/04 18:48
※ 編輯: kinda (122.116.34.251 臺灣), 02/04/2024 18:56:43
wahaha99: 監察院接受陳情的條件是要先走過訴願跟訴訟16F 02/04 18:49
leptoneta: 有這回事?17F 02/04 18:49
EXIONG: 有沒有懶人包 我看的好亂18F 02/04 18:50
wahaha99: 至少我在監察院官網陳情頁是看到是這樣
不然我真的考慮直接告監察院19F 02/04 18:50
moswu: 所以要訴願什麼你還沒說21F 02/04 18:51
forever9801: 司長你也只告他濫權過度解釋兒少法36條 但很難
有些法官見解跟司長解釋是一樣的22F 02/04 18:52
wahaha99: 好,3/1標準出來後,我貼個圖被認為違法刪掉,
就訴願公務員違法或不當24F 02/04 18:52
forever9801: 施壓立委修法當然是最佳解 次之就是讓立委影響行政權26F 02/04 18:52
wahaha99: 這樣的訴願
你如果想問說,這是哪樣的訴願,你可以去看訴願法27F 02/04 18:53
BPME: 有新聞是寫3月中旬 不是3月1日29F 02/04 18:56
moswu: 等一下我問你現在要訴願什麼你說要等1/330F 02/04 18:56
wahaha99: 反正3月某天31F 02/04 18:56
moswu: 你的意思是現在沒問題囉?那是在燒奇摩的嗎?32F 02/04 18:56
wahaha99: 喔, 訴願公務員"濫權擴大解釋法律"
啊現在有問題我去貼個圖被IWIN連訴願程序都來不及跑
就三月中了 是要怎樣啦33F 02/04 18:57
forever9801: 3/1你才有機會真的搞到司長吧 不然iwin也不是政府機關 你就算被iwin下架跟保護司連結也是很薄弱
有標準出來iwin才能丟球說是政府標準 你才能說他濫權不然現在就只是工讀生自己看心情決定要送啥36F 02/04 19:03
AttitudeLA: 訴願還不如找網紅去燒40F 02/04 19:06
julianscorpi: 訴願會送到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審議嘿
建議直接研究行政訴訟 不過法官看一下法條可能你勝的機率有點感人耶41F 02/04 19:06
lovesleep68: 都要過年了,等三月很正常....44F 02/04 19:14
DreamsInWind: 哪裡有寫訴願不能陳情  兩個針對的對象又不一樣45F 02/04 19:14
lovesleep68: 很多人都提早過年了....年後收心一下,差不多三月46F 02/04 19:15
DreamsInWind: 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就能陳情  不服機關做的處分就訴願47F 02/04 19:16
moswu: 有沒有律師或實務界的版友出來講一下?感覺大家都在嘴砲48F 02/04 19:20
wahaha99: (三)擬陳情事由依法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者,應依法遵期先行循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49F 02/04 19:22

 
HSUS: 訴願只能針對行政處分,和公務員本身沒有關係啊52F 02/04 19:23
wahaha99: 老實說,確實也可能可以pass這段,我也沒陳情過
訴願訴訟完再走監察院就有關係啦53F 02/04 19:23
HSUS: wahaha99你不是也是法律人?55F 02/04 19:24
wahaha99: 我不是法律人....而且法律裡面也是很細分的
叫個專精商業法的來搞行政訴願訴訟就是穩死
我要是是法律人,我就不會之前寫說希望更專業的出來說
我只是上法律通識比較認真而已(你各位要認真上課)56F 02/04 19:26
julianscorpi: 我每天寫訴願答辯書,來教一下正常流程:收到行政處份以後就可以寫訴願書(格式上網找)然後寄到原處分單位或上級機關都可以,接下來就跑訴願流程,短的話3個月,長的話不一定。最後結果你不滿意的話可以再提起行政訴訟
所以如果你沒有被處分但是看這條規定很不爽的話,可以去市長信箱/行政院信箱/總統信箱來噴人,然後不管在哪邊陳情,都會轉到權責機關的承辦人,然後承辦人就會開罐頭寫一篇廢文回給你我們依法行政謝謝指教大概是這樣
然後你還是很不爽的話可以走一些盤外招,例如叫記者叫議員叫立委上街遊行等等等60F 02/04 19:44
scarbywind: 但是 iwin從頭到尾沒給你處分喔72F 02/04 19:51
julianscorpi: 所以你本來就可以不鳥他啊..
然後等他把你貼的東西送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罰你的時候 你就有處分可以訴願了呀 嘿嘿73F 02/04 19:53
scarbywind: 你可以接收都是自律那就沒事惹
反正其他有處分的有起訴的本來就是正常流程76F 02/04 19:58
julianscorpi: 站方被罰錢的時候你幫他出 站方連續違規被台大趕出去的時候你幫他出伺服器 就沒有問題了78F 02/04 19:59
scarbywind:         受80F 02/04 19:59
julianscorpi: 沒有的話站方跪下去也是很合理81F 02/04 19:59
scarbywind: 所以你想說啥?
一個不能救濟的建議很合理?82F 02/04 20:00
julianscorpi: 上面我也有寫沒被處分但很不爽的做法啊84F 02/04 20:02
headender: 不鳥他被送檢警不起訴的話 可以再發行政救濟告衛福部那重點應該是要確保虛擬不被入罪吧85F 02/04 20:02
scarbywind: 所以事實上那個建議對平台使用者跟處分沒兩樣87F 02/04 20:02
julianscorpi: 我只是想說版上所有要鬧這件事情的都沒搞清楚狀況你不能幫平台避難的話 你就不要怪平台啊88F 02/04 20:02
scarbywind: 你寫的很不爽的做法是收一個謝謝指教的回函嗎
所以有人在討論平台處置嗎?90F 02/04 20:02
julianscorpi: 你可以叫記者叫議員叫立委上街遊行等等等
去吧 我支持你 辦台北我一定到92F 02/04 20:03
scarbywind: 不是在討論這個iwin的建議不合理嗎?
你自己也沒搞清楚再炒啥吧94F 02/04 20:03
julianscorpi: 世界上不合理的事情多的是,在台灣你只要叫10萬人上街就可以化不合理為合理 加油
動畫瘋芙莉蓮21集700萬人看 等於有33.3萬觀眾
把他們都叫上街吧 你已經有兩個人了(你跟我)96F 02/04 20:03
headender: 如果被衛福部罰款以後被法官認證無罪的話 可以去提行政救濟吧 而且這不是什麼可以被罐頭回覆的事情 當然PTT是非營利機構可能為求簡單一開始會選擇管制 但巴哈等等營利組織如果被搞一定會提行政救濟 過段時間衛福部就沒什麼再要平台刪文的正當性了吧 如果虛擬能無罪的話啦100F 02/04 20:16
scarbywind: 喔 那今天平台怕事收到建議後就刪除使用者的發文請問你要救濟啥?105F 02/04 20:23
julianscorpi: 你可以告平台(認真)107F 02/04 20:24
scarbywind: 你怎麼不說你可以告iwin XD 民事你有錢怎麼告都行108F 02/04 20:25
julianscorpi: 我只是把教育的工作移給法院而已109F 02/04 20:26
scarbywind: 再說民事光平台收到自稱公正機關代理的建議基本上就沒事惹110F 02/04 20:26
julianscorpi: 講這種不負責任的話就是拖整個ACG下去,不過我沒差112F 02/04 20:26
scarbywind: 這跟負不負責有個屁關係
到這邊都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倒不如說建議別人去告平台才叫不負責任吧
根本必輸的官司113F 02/04 20:27
julianscorpi: 不錯喔 知道必輸 你比那個戰鬥到底的洗文仔好一點點如果我叫你過年時間準備資料 報名參加3月(可能)會辦的公聽會 訂一個ACG族群可以接受的標準 算不算有意義的建議 這建議你們能接受嗎117F 02/04 20:30
headender: 如果平台能行政救濟 之後平台就不會不理一些比較離譜的刪文要求了吧  條文有提到有正當理由可以不理主管機關得要求 法官判無罪夠正當了吧 一直刪文使用者跑掉對平台也沒好處 比較倒楣被刪文的人我就不清楚有什麼救濟管道 但至少只會有少數人在一開始受害
*就不會理一些明顯無罪的刪文要求121F 02/04 20:34
scarbywind: 沒有 因為我不想做白工
醒醒 你以為行政救濟不用成本? 直接刪了省事多了
刪了100%沒事 不刪10%出事可能花個幾萬損失幾個月的板面流量  你會選後者?127F 02/04 20:37
headender: 如果PTT會直接刪 那就改去用那些會不理iWin要求的平台啊==131F 02/04 20:39
scarbywind: 你覺得能跑就好那你還要討論啥?133F 02/04 20:41
julianscorpi: 我筆記一下:1.不願意跑路 2.不願意走法律途徑
3.不願意(或沒辦法)走遊行示威路線
那好像..只剩武裝暴動路線可以選了,大家ACG都看很多,想必經驗一定很豐富吧134F 02/04 20:43
scarbywind: 所以 哪來的法律途徑?
告i win民事嗎 行喔
再說還沒成為當事者要怎麼告民事138F 02/04 20:46
julianscorpi: 你可以告刪你文的平台(認真)
果然跟NPC說話的下場就是拿自己剛剛的推文來用..(嘆141F 02/04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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