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標題 Re: [新聞] 王建煊:當選總統立刻關阿扁 1個月內槍
時間 Wed Mar  8 16:01:57 2023


※ 引述 《ip116》 之銘言:
: 噓 Loyeatta: 我支持廢死的理由:如果殺人對社會來說    42.73.199.148 03/08 15:11
: → Loyeatta: 無可容忍 為何換成國家體系來殺人就可     42.73.199.148 03/08 15:11
: → Loyeatta: 以?為了被害人親屬「復仇」就可以?那    42.73.199.148 03/08 15:11
: → Loyeatta: 死刑犯的家屬是否可以主張對國家復仇?    42.73.199.148 03/08 15:11

這是邏輯問題

首先

人們殺人無可容忍的前提

是為了私慾

而死刑的存在

最有價值的地方是在於零再犯率

二者目的根本性的不同



其次

復仇什麼的,只是附帶

就如自由刑

也有人覺得把兇手繩之以法很快意

我們能說

有人覺得快意

所以自由刑是為了復仇?

因此人民可以主張向國家復仇

把國家剝奪自由?

再反推自由刑之不可行而廢之?

邏輯不通啊



其他什麼常見的

死刑不可恢復性

我就搞不清楚

現在是時光機發明了?

否則你關了冤罪十年歲月

是要怎麼還給他人?



或是死刑其實很貴

那其實是因為廢死不斷拉高的結果

請問哪個自由刑

有廢死律師不斷上訴的?

甚至還發生過

犯人也願意接受死刑

廢死人還沒完沒了的幫爭人權

嗯,不管當事人意願

還真人權




這些基本都不值一駁

唯一能打的只有無假釋無期徒刑派

但可惜台灣顯學不是這個

只有那群拿著人權當遮羞布

實際是把自己的想法

強加在立法司法之上的狂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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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amasakiayu 2023-03-08 16: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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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王建煊:當選總統立刻關阿扁 1個月內槍
03-08 16:01 hamasakiayu
Hsicen: 那種說法就是一個偷換概念,不是對殺人忍無可忍,而是對無辜的人被殺忍無可忍1F 42.77.204.158 台灣 03/08 16:08
peterwu4: 是對自己也可能被殺(這種恐懼)忍無可忍3F 61.222.220.37 台灣 03/08 16:09
Hsicen: 兩個為非作歹的人互砍至死,誰在乎啊?一個被霸凌到反抗卻失手害死人的被害者,又有誰會要求死刑?
直接將殺人行為一言概括,基本上就是詭辯4F 42.77.204.158 台灣 03/0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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