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標題 Re: [新聞] 試用期薪資不低於8成「是保障員工」
時間 Sun May 12 01:21:35 2024


※ 引述《citrus0117 (囧~~)》之銘言:
: 有人陳情所以牛委員才要立法不得低於八成
: https://reurl.cc/9vR6pv
: 「對此,牛煦庭宣稱,因為接獲很多勞資陳情案,如勞工應聘新台幣4萬5000元的薪水,結果
: 試用期卻是領基本工資,他們認為試用期應該要以「職訓考核為主」,也為了避免部分企業
: 以遠低於全薪的薪資約定試用期的待遇,所以有「試用期的8成薪樓地板」入法的概念。

   基本上 薪水是比較得來的
  同行業別 會互相比較競爭
   如果A公司 開45k B公司開的低 就會搶輸人

  問題是新鮮人 公司怎麼知道你適合此工作?
  這種行業就會有試用期的慣例
  然後
  請問試用期內不任用,可以免付資遣費嗎?
  不行吧,所以薪資開少點也是為了避免資遣費要給的多

  那B公司 不會在徵人廣告上寫 
  本公司無試用期 依表現實力給薪水
  那這樣還有,試用期的8折的問題嗎?

  那些傳統上 有試用期的行業 只要宣稱不是試用期
  一下子就避掉法規了

  而立了法卻讓沒有試用期慣例的行業,樂的依法試用期打8折
  這樣真的是對勞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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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21.7 (臺灣)
※ 作者: kevinjl 2024-05-12 01:21:35
※ 文章代碼(AID): #1cFwaYv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448098.A.E57.html
StylishTrade: 這樣公司更不想聘新人了 哈哈哈哈哈以後公司會盡量用有經驗的人QQ
這法條就是搞死年輕人的法寶XD
這些政客真的只想做秀
完全狀況外1F 111.249.181.203 台灣 05/12 01:25
citrus0117: 首先你的立論就錯了,現行法院規定試用期內離職就要給資遣費
還有你講的依照實力給薪水,你怎麼確定現在不會有??6F 42.77.108.236 台灣 05/12 01:35
angel902037: 現行做法是逼退你 讓你簽自願離職
當然硬一點就是不簽,它們也沒辦法最後只能資遣
但你硬,公司也皮,歡迎去提告
有些覺得麻煩 就自己先縮 同意了10F 1.163.151.1 台灣 05/12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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