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love34 (小嘎)標題 [新聞] 侵犯人權之虞 立院二讀通過:調查時非經時間 Fri May 24 14:00:0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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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權之虞 立院二讀通過:調查時非經主席同意律師「不得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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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文: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24)日院會持續排審藍白兩黨再修正動議版本「國會改革」法
案,上午通過民進黨極力反對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增訂「接受調查詢問
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換言之,只要
會議主席不同意,你就不能請律師!
立法院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民進黨團延續21日院會主張,利用登記發言及
案海戰術拖延議程,但藍、白兩黨持續在每一個條文一名立委發言後,利用「停止討論」
沒收發言,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也批評「沒有討論、沒有民主」,更痛斥韓國瑜閹割發言權
,成為3分鐘院長「韓三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表決時,韓國瑜宣布,在場111人,贊成60人,贊成
多數二讀通過。之後,持續進行第五十條之三、第五十條之四、第五十條之五進行審查,
經韓國瑜宣告,藍白黨團退回再修正動議,依照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但是,五十條
之三、第五十條之四、第五十條之五都是「不予增訂」。
沈伯洋批評,第五十條之二是關於在詢問程序是否可請律師,請律師是一般民眾的權利,
但條文是訂定能否請律師將由主席決定,也等於就是由韓國瑜決定,在聽證權的條文也是
如此規定。
他接著說,藍白的「國會改革」版本就是完全剝奪人民請律師的權利,因為民眾被叫來問
話會緊張,請律師會有安定的效果,但藍白就是想嚇唬人民,不希望讓你有律師,但這樣
寫又太過分,所以寫成可讓你有律師,但必須經過主席同意,這就是典型「偽君子」才寫
得出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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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整面表列的條文,到了新聞媒體上解讀變成負面意義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
「沒有法官同意不得殺人放火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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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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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4.145 (臺灣)
※ 作者: minlove34 2024-05-24 14:00:05
※ 文章代碼(AID): #1cK2pdG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530407.A.40C.html
推 vancepeng: 差低低 真的差低低1F 171.103.37.250 泰國 05/24 14:00
噓 perlone: 這樣解讀沒錯啊 法律就是給國蔥玩的2F 101.137.12.40 台灣 05/24 14:01
→ warfarin: 要怎破解他們又亂說3F 1.200.49.105 台灣 05/24 14:01
→ chopper594: 證人請律師要幹嘛4F 111.249.171.150 台灣 05/24 14:01
噓 pshuang: 你可以殺人放火搶劫 但有其他法條伺候5F 111.243.151.96 台灣 05/24 14:02
→ asuna0430: 真的有夠低 硬要反過來寫6F 42.72.137.162 台灣 05/24 14:02
→ EfiwymsiAros: 又不是當庭答辯請律師衝三小7F 111.80.161.141 台灣 05/24 14:02
推 rrroooqqq: 40%搶月薪9萬,黴體搶政府標案,看看三立民視去年拿了多少標案8F 61.231.137.128 台灣 05/24 14:02
噓 eecoolty: 你的結論真奇葩10F 42.72.240.125 台灣 05/24 14:02
→ angel902037: 以後被開闖紅燈 也要請律師到場11F 1.163.170.167 台灣 05/24 14:02
噓 ivorysoap: 就算是在法院證人也不能請律師12F 49.217.135.48 台灣 05/24 14:02
噓 todd7788: 美國臉書 祖克伯 聽證有沒有帶律師13F 118.171.4.240 台灣 05/24 14:02
→ ivorysoap: 你又不是被告身份14F 49.217.135.48 台灣 05/24 14:03
→ todd7788: 請苗大法律系 考不上律師的回答一下15F 118.171.4.240 台灣 05/24 14:03
→ kaky: 行政調查也沒有規定律師可以到場吧16F 114.47.32.199 台灣 05/24 14:03
噓 sonic357082: 反過來寫結論才騙人 嘻嘻17F 122.117.59.186 台灣 05/24 14:03
噓 clkdtm32: 不然要怎樣解讀18F 71.57.9.250 美國 05/24 14:03
→ perlone: 美國聽證又沒有講錯罰10萬19F 101.137.12.40 台灣 05/24 14:03
推 zephyr105: 證人不是只要說真話就好惹20F 223.140.7.60 台灣 05/24 14:03
推 ReiFan: 美國法院法官集權 一點也不民主 太誇張了21F 210.242.49.73 台灣 05/24 14:04
→ tw11509: 有看過證人旁邊站律師嗎,作證還要先問律師怎麼說?可悲新聞22F 39.15.8.106 台灣 05/24 14:04
噓 chuangtzu: 又不是法庭 87 只要誠實回答 國會根本沒有權力關你罰你吧24F 42.79.73.98 台灣 05/24 14:04
→ todd7788: 跟美國一樣就好 中共人大沒聽證權 爛26F 118.171.4.240 台灣 05/24 14:04
→ tw11509: 美國聽證騙人的下場自己谷歌就知道了,27F 39.15.8.106 台灣 05/24 14:05
→ jkl183: 法條全部都國蔥說了算 這應該是共識吧?28F 42.77.198.53 台灣 05/24 14:05
→ tw11509: 可不是花錢了事XD29F 39.15.8.106 台灣 05/24 14:05
→ pttxo: 這是預設被調查者就是有犯罪嫌疑?30F 114.24.224.53 台灣 05/24 14:05
→ ReiFan: 本來就需要有人同意啊 不然如果民眾跟dpp31F 210.242.49.73 台灣 05/24 14:05
噓 iwanowsky: P -> Q寫成 P -> -Q 認真?32F 42.72.254.166 台灣 05/24 14:05
噓 finhisky: 詐騙集團才需要律師33F 116.89.141.201 台灣 05/24 14:05
推 whatjim01: 這新聞可以檢舉嗎?34F 119.14.220.242 台灣 05/24 14:05
→ ReiFan: 一樣 沒事就帶一大幫人進場 場面會多亂?35F 210.242.49.73 台灣 05/24 14:05
噓 alex5566: 覺得要這樣搞 最少也要給緘默權....36F 59.127.75.220 台灣 05/24 14:06
噓 clkdtm32: 希望白粉被傳喚到爛 笑死37F 71.57.9.250 美國 05/24 14:06
噓 todd7788: 台灣人的立法院 跟美國一樣就好38F 118.171.4.240 台灣 05/24 14:06
→ perlone: 緘默就是藐視國會喔 先罰10萬39F 101.137.12.40 台灣 05/24 14:06
→ todd7788: 臉書祖克柏去聽證 旁邊有沒有律師拉?40F 118.171.4.240 台灣 05/24 14:07
→ alex5566: 昨天看到的版本是沒有緘默權的
覺得這樣根本不合理 不知道有沒有改掉41F 59.127.75.220 台灣 05/24 14:07
→ shane24156: 你這個一般人還真一般啊笑死43F 218.173.2.184 台灣 05/24 14:08
→ alice1967: 開個罰單也要律師到場喔?笑死44F 223.138.39.226 台灣 05/24 14:08
噓 gayya152535: 好了啦金大鈞,周受資有請律師嗎?寫得出這種結論難怪你只能當記者45F 136.23.35.32 台灣 05/24 14:09
噓 SphereDavid: 主席是韓國瑜?黑熊是不是法盲啊47F 42.78.5.109 台灣 05/24 14:09
推 whatjim01: 又在造謠,除了造謠可以隨便裁罰外
沒有別招了,兩兆謠言被破解、黑箱
言論也被打臉,剩下立委會隨便裁罰
這種不相信代議政治的言論了48F 119.14.220.242 台灣 05/2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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