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tushi ()標題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時間 Mon Sep 16 03:09:43 2024
其實我是想回應e大提出
台北市的容積獎勵不能逾越土管條例的說法
很抱歉,老實說這個說法我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因為研究本案的過程中,是有看過許多台
北市都市計畫書
這邊我不敢說全部,但我的確看到有幾個案例是藉由計畫書去討論獎勵容積的
我不敢拿柯文哲任內的案例,我怕他其實都違法亂搞。
但確實柯文哲任內相較於郝市府與馬市府,案例是比較多
先講喔,目前的確沒有同等京華城這種案例,我指的是客觀條件,商三進行都市計劃後仍
為商三卻未滿都更危老年限
以下是一個案例,郝市府期間,大同區延平段商三計劃書
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 710 地號 等 13 筆土地第三種商業區為第三種商業區(
特)細部計畫案
https://myppt.cc/ds39vh
他有古蹟認列的問題,在計畫書中檢討獎勵容積
申請單位:新芳春茶行兩合公司、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蔡 金拋等 3 人
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計畫範圍:如計畫圖所示
類 別:變更 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
肆、計畫目標
一、保存、維護文化資產。 二、運用容積補償與獎勵機制兼顧私有地主及開發商之權益
。
二、本案基地範圍內「新芳春茶行」市定古蹟及其定著之土地應全棟保存 維護,並修復
完成後捐贈予本府。其經本府文化局核定之維護再利用 經費,得折算容積獎勵。另因全
棟保存「新芳春茶行」市定古蹟,致 使開發基地縮小及開發時程延宕,亦得依其開發利
益損失給予容積補 償。其補償項目如下:
(一)增設停車獎勵損失。 (二)壹樓店面價值損失。 (三)車位價值損失。 (四)利息損失
。
前項容積損失補償及容積獎勵額度以 3,200 平方公尺為上限
一、容積補償計算原則
(一)增設停車獎勵
依申請單位 94 年間原申請開發案,本計畫範圍 13 筆土地原適用 「台北市建築物增設
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得申請增設之 60 部停車空間獎勵容積,因全棟保存「新芳
春茶行」,致使開發基地範 圍縮小,無法再行申請增設停車空間部分,按每部 15 平方
公尺折算 容積補償。
(二)壹樓店面價值損失 本案因保留「新芳春茶行」市定古蹟,致開發基地範圍縮小,其
原壹樓可建築店面面積差額部分,得按市場行情鑑估其店面價值與二
樓以上住宅價值之差價,提列店面價值損失。
(三)車位價值損失
本案因保留「新芳春茶行」市定古蹟,致開發基地範圍縮小,其 附設之停車空間,由坡
道平面車位改採升降機平面車位之車位價值差 異部分,得依市場行情鑑估其差價,提列
車位價值損失。
(四)利息損失
本案因協商全棟保存「新芳春茶行」所延宕開發時程之利息損
失,以申請單位 94 年間申請開發本案基地所購買土地之實際價格(本 市大同區延平段一
小段 710、711、726 地號等 3 筆土地),以國內五 大銀行平均基準利率,自 94 年 3
月起按月核算至本計畫案辦理變更 都市計畫公展日止。
https://myppt.cc/IwLGI
https://myppt.cc/IwLGI
https://myppt.cc/ht3fo
先不管他最後怎麼決議容積獎勵的結果
但可明確看到台北市會依都計法(比較常見的有23、24條),針對細部計畫去給容積獎勵
若依照e大所說土管條例優先的話
那就不應該存在依照細部計畫討論容積獎勵的計劃書才對
所以是否只依照土管條例制定容積上限?
我保持懷疑態度?但我個人並沒有說e大的法律見解一定是錯的,這應該是有討論空間的
才對
理性討論
以上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你扯這麼多
: 簡單來說就是 台北市有容積獎勵20%的權限
: 這個沒問題吧 大家都沒爭議
: 但誰說一定都要寫好容積獎勵標準才能照著給?
: 根本就沒規定過要寫好獎勵通則才能給
: 人家就跟你說用計畫審議的方式了 你直接忽略?
: 還有一個一直扯什麼土管規定的
: 這就是張飛打岳飛
: 你可以參照其他相關的容積率給定方式當標準
: 沒有人說不參照就叫違法好嗎 什麼低能邏輯= =
: 台北市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沒定通則 這我同意
: 但不是說沒定通則就不能給
: 照你這個邏輯 所有台北市容積獎勵的案子 全部都違法
: 台北市不是今年才用這套容積獎勵的標準好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1.169 (臺灣)
※ 作者: astushi 2024-09-16 0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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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4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09-16 03:09 astushi
… ×11
推 TouchAgain: 是的 照他的說法 根本不存在任何一件除了公共空間獎勵以外的任何獎勵1F 123.110.158.234 台灣 09/16 03:15
→ eleta: 感謝您理性分享3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15
e大請不要誤會
小弟不是來爭輸贏的
我只是想藉由法律層面釐清事情的邏輯
我目前的感覺是,這是法律爭議,甚至每個法官在行政法庭上的見解都會不同
所以我並沒有說您的見解一定是錯誤的,特在內容做修正,歡迎後續任何的理性討論
→ TouchAgain: 因為土管只規範了公共空間獎勵 其他沒有規範在土管裡面
但這與實務上天差地別4F 123.110.158.234 台灣 09/16 03:16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3:21:45
→ eleta: 我不是行業專家,我不知實務做法
但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確實這樣規定
監察院也是相同見解
不如說我的理解本來就是本於監察院立場7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19
推 Dayton: 我感到非常敬佩也很感動…有人認真查證QQ11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21
→ eleta: 若實務不是如此我也很困惑
有一段我認為值得參考12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1
→ Dayton: 大菊為重的監察院就連基本事實都沒搞對了14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22
→ cancellarame: 客觀條件,商三進行都市計劃後仍
為商三卻未滿都更危老年限。這邊15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3:22
→ eleta: 監察院在末段強調貢獻與獎勵失衡
是不是反證有對價性就可以17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2
→ cancellarame: 我不太確定法務。是不是在提這個19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3:23
→ eleta: 以我得法感覺是很有可能20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3
→ Dayton: 我敢說監察院一定連都審會議都沒看22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23
也謝謝D大陸續回覆我一些疑問
監院雖有監院的問題,但我認知他們也是共識決議,有內部審核機制的
以監委的法律背景,應該是不會忽略查證都審會議的紀錄才對
監院糾正案應該是有某一方面的見解是我目前還沒理解的
→ Dayton: 否則根本不可能連一堆事實都搞錯23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23
→ eleta: 不,我非常感動感謝您願意裡性溝通討論24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4
感謝您分享
→ eleta: 我不願標籤為柯粉或柯黑,我只是作為一個25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5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3:28:53
→ eleta: 普通公民試圖尋找正確的理解並分享
如果實務上真的有這種做法,或許是模糊地帶26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6
→ dosoleil: 應該說土管條例的確有寫容積的相關規定而細計裡討論容積時 的確都不行逾越土管規則 但土管規則裡也有80-2 95等 授28F 36.237.23.192 台灣 09/16 03:28
→ eleta: 或許這種作法在法律解釋上有瑕疵但不會有31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8
→ dosoleil: 權其他法條&都審會訂定容積獎勵規32F 36.237.23.192 台灣 09/16 03:28
推 eaious: 所以英派要算柯粉還是柯黑?33F 61.227.26.73 台灣 09/16 03:29
→ eleta: 圖利之虞,而京華案只是將這種模糊空間發揮太大34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29
這個我認同,這也是前幾篇文章中R大提到的
本案給的獎勵的確史無前例的高
我之前的回文也有列出此總和20%的確非通例,苗當年質詢時,官員的確也是無法自圓其
說的。蔡博士也有提到這點是比較奇怪的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3:32:53
→ eleta: 事實上若是沒有圖利之虞,這種違法也不會有什麼後果36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31
推 rabbit83035: 老實說這些東西專家會議應該更熟
要說柯時期全都亂搞 委員是想被被關?38F 1.163.73.238 台灣 09/16 03:31
推 lince2357: 認真討論幫推40F 42.79.74.239 台灣 09/16 03:32
→ rabbit83035: 最終還是回歸地方裁量 這次會很好玩41F 1.163.73.238 台灣 09/16 03:32
推 fdtu0928: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有相關規定呦42F 180.218.232.43 台灣 09/16 03:35
推 Ben40: 陰謀論一點就是監察院的報告是作為扳機43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03:35
推 Dayton: 陳菊的監察院還亂彈劾沒做錯事的檢察官
去查一下陳隆翔是怎麼被追殺的44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36
→ Ben40: 讓地院法官在沒有行政法庭判決的情況下有理由去說這個決議可能違法46F 223.141.235.14 台灣 09/16 03:36
推 fdtu0928: 而都市計畫細則裡所用獎勵或補償,都有48F 180.218.232.43 台灣 09/16 03:38
→ eleta: 不對,您這個個案明顯是都更獎勵吧49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38
→ fdtu0928: 依據。用錯法源就是圖利了。
不是。是都計法24條50F 180.218.232.43 台灣 09/16 03:38
→ cancellarame: 有差別待遇 就要考量違反平等 跟52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3:40
→ eleta: 有古蹟認列應該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53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40
→ eleta: 辦法,看內容也很符合55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40
推 TouchAgain: 該給幾%這種事情應該專業認定 也不能說別的案子多少就要相同 應該有計算方56F 123.110.158.234 台灣 09/16 03:40
→ eleta: 依都獎辦法第九條58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42
→ TouchAgain: 式 只不過這應該算都發專業59F 123.110.158.234 台灣 09/16 03:42
→ eleta: 所以或許您看到的計劃細則會不會是適用
都更危老60F 118.165.10.223 台灣 09/16 03:44
推 Dayton: 你知道都計容獎跟都更容獎是可以疊加的嗎62F 122.100.74.55 台灣 09/16 03:47
https://i.imgur.com/UuB2uFI.jpeg63F 106.64.121.129 台灣 09/16 03:47
內政部還出函釋說明都計獎勵不能限制都更64F 106.64.121.129 台灣 09/16 03:48
等依法享有的容積獎勵65F 106.64.121.129 台灣 09/16 03:49
→ cityport: 台北好好看好像也是都審直接給,忘了66F 107.77.204.230 美國 09/16 03:49
推 ETTom: 難得的和平理性討論 給推一個67F 123.194.23.197 台灣 09/16 03:55
→ cityport: 我們當初也是有案子是用別的中央法令繞過土管,畢竟出事時可以直接往中央推
土管如果讀過幾百遍的人,應該會發現很多謬誤沒改68F 107.77.204.230 美國 09/16 03:56
推 Zzell: 新竹是不是連土管都沒有
實際上的土管都寫在細部計畫裡72F 59.127.108.245 台灣 09/16 03:59
→ cancellarame: 違反行政法 刑法 量的區別說
而且後來的羈押 也主要不是監院的糾正吧76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4:03
推 jj782995: 古蹟要看的特別法應該是要對照古蹟的法條,這個跟京華城差多了
細部計畫只是企劃書,絕對還是有法令跟法源79F 27.242.42.126 台灣 09/16 04:08
推 cancellarame: 我怎麼記得 公展寫準用 ; 我大略83F 180.217.246.39 台灣 09/16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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