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trammelled ()
標題 Re: [新聞]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時間 Sun Aug 20 15:59:43 2023


在比較案件時有幾個因素值得注意

第一 不是國安法修法後發布的判決就一定適用新國安法

絕大多數的判決仍然因為事實發生的時點在修法前而用了舊法

舊法的規定是五年以下 如果未遂還可以回到刑法去減更輕

新法比較有相關的有兩個重點 一個是加重成七年以上(對中國)

另一個是自白減輕變成是"偵查中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 以前是"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

事實上現在查得到適用新法的案件還不多 都在消化以前舊法時代的共諜

有一個退休的聯勤中校跑去只發展一個連長很久 最後暗示他作戰時不作為

結果最後還失敗

這件是少數最後用新法判的案子 結果根本甚麼都沒做成 未遂就被判了四年

這個是用舊法不可能辦到的事 所以修法有沒有用? 以前連既遂都可能是一兩年而已

同時在另外一個政戰學校畢的退役中校案裡

法官也變相挑明說如果按照新法 就沒有自白減刑的可能

所以從源頭去修法 對於法院的判決的變遷 當然是很有用的

第二要看的是 有些案子其實一審都判得不輕 是上訴之後才又變動的

所以也不是很適合拿剛發出來的一審案子來比老案

說不定某些現在的重判 哪時候又變化了

再回到貪汙治罪來看 所有的癥結都還是一樣 包括最新發展的洗衣機少將十二年

他會被判這麼重 理由是因為他在沿路審判裡行為乖張 惡行惡狀 沒有悔意到爆

實際上他那個十二年還已經包括了五萬以下減刑了


所以 12年洗衣機少將 6年口罩中校 5年上士 其實都是那個自白減輕規定在作用

所以綜合全部以上來看 如果真的要

那其實上面那個國安修法的"或vs及"立法技巧 拿過來用就綽綽有餘了

不過正本清源之道 還是在三軍刑法的修法 不然為了一個hidden agenda去修貪汙

瞄準的法益根本不同 也是很怪


然後也要注意一下三軍刑法vs刑法對於軍防機密/國防機密的異同

才不會修法的時候又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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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untrammelled 2023-08-20 15: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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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08-20 15:59 untrammelled
vajra0001: 感謝分析1F 08/20 17:45
LegioGemina: 推 分析討論2F 08/20 17:53
st89702: 台灣民眾法治觀念的建立也很重要 只看到結果不檢視原因跟過程就民粹作祟 不信法也不守法更不可能建立法治社會3F 08/20 18:19
sdiaa: 之前說洗衣機案嗆法官還有人不信呢6F 08/20 18:20
weimr: 分析,推。7F 08/20 20:06
zivking: 國安法是規範所有人,但軍人、公務員這種有一定身分的,一定會先看特別法有無規定,如果有,就優先適用特別法
所以現役軍人或者身分公務員應該不大可能用到國安法最後容我最後補充,法盲是中性的描述,不具貶抑的意8F 08/20 20:12
jay9968: z大你這樣說讓我產生一個疑惑,我理解“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但假設有件類似上次的士官洩密案,相關要件結果,如依國安法刑度較重,依軍刑法刑度較輕,那當事人是否可以主張現役軍人身分而要求優先適用軍刑法?
U大有看到也可以講解一下14F 08/20 22:47
zivking: 貪污治罪跟軍刑法,有身分的人優先會適用
從一重論處,則是一行為觸犯數種罪
這是不同的範圍
舉個例子,公務員的職務收賄,同時觸犯普通刑法跟貪污治罪,這時因為身分,所以優先適用貪污治罪條例20F 08/20 23:22
jay9968: 所以可以這樣理解嗎?
“從一重論處”的優先性,要高於特別法的適用?25F 08/20 23:25
zivking: 而該行為除了貪污治罪條例,軍刑法對同行為也設有處
貪污治罪跟軍刑則是用55條來競合
 先特別法,再來法條競合27F 08/20 23:25
jay9968: 所以如果真的因為法條間有瑕疵,造成同一犯罪行為,特別法的刑度低於一般法的話,還是優先適用特別法?(抱歉我不是純種法律人,競合?)
喔,查了一下刑55,懂競合的意思了31F 08/20 23:30
zivking: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就算特別法刑度比較低還是得優先適用
就像刑法有墮胎罪,但人工生殖法有無罪事由
還是優生保健法,哈哈,這你要查一下,我離刑分太久35F 08/20 23:33
jay9968: 那表示該案是以軍刑20-1(3-10年)來判嘍,減刑後還有5年,還挺重的@@40F 08/20 23:45
zivking: 應該是貪污治罪條例吧?42F 08/20 23:49
jay9968: 但他是軍人啊,軍人雖具備公務員身分,但那是廣義上來說,所以不是優先適用軍刑法?43F 08/20 23:55
zivking: 軍人也是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1項就包括文武官45F 08/20 23:58
untrammelled: to Jay 大 概念上態樣要件相同時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如果普通法有不同 仍有可能適用普通法 這個時候回去檢查一下特別法有無相關規定會更準 比方說三軍刑法照理說是刑法的特別法 但是它自己也還有特別法 可參76 77 條47F 08/21 04:36
jay9968: 喔喔,看完76 77懂你意思了
感謝Z大U大解惑。52F 08/21 05:17
cerwvk: 就公信力的問題,我自己的感想,40/100吧54F 08/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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