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ceanmonkey (海猴)
標題 [請益] 夫妻物件貸款問題
時間 Sun Apr 23 11:30:07 2023


現持有
物件A,新竹縣,夫為所有權人,自住無貸款
物件B,苗栗縣,妻為所有權人,以妻的名義貸款,夫為保人

現在妻打算購買屏東縣的物件C,怎樣做貸款比較有利?

1.用物件C貸款,但因為妻的收入較低,所以夫作為保人
2.把物件B過戶給夫,改由夫貸款。物件C變成妻的首購,但可能還是要夫作為保人
3.夫用物件A貸款,物件C不貸款。

如果選方案2.要如何辦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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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ceanmonkey 2023-04-23 1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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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aki1986: 已經貸款過還可以當首購?應該不可能吧1F 04/23 11:46
leoone: 首購條件要雙方名下都沒房產2F 04/2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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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alker75: 物件C夫貸,不找妻貸款銀行,保人應該不影響貸款條件6F 04/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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