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38651028 (肉粽)標題 [請益] 一般約如何防止一屋二賣時間 Sat Jun 29 10:16:18 2024
近期有考慮想換屋,但必須賣掉現有房子
但因為是第一次賣屋,在板上潛水了一段期間
看了板上文章內容都建議要採取一般約
但一般約似乎最怕的就是一屋二賣
有兩個房仲都收取了斡旋金
我之前爬文有看到一篇發文的回覆中有提到
似乎可以在契約中加註…
賣方在斡旋金契約中簽名,才算生效…諸如此類的文字敘述
但現在找不到那篇文章了,所以不確定正確說法為何
想請問各位前輩
類似這樣的文字敘述是否可免除掉這困擾
是的話,請提供一下可加註在契約上的文字敘述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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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9.202 (臺灣)
※ 作者: e38651028 2024-06-29 1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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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記得之前看到的那篇回文也是這樣說
但也提到有的房仲就是會說他也收了斡旋
然後來盧
雖然,可以不用理他,但也會很煩
因此,他才提的可以在加註這個文字敘述
那我算做功德了,讓你笑了
希望你今天過得愉快
推 a386036: 有白癡的仲介, 合約書後面用印章蓋, 收斡旋本約自動轉為專任約
然後收一個遠低於市價, 就說他是專任約了3F 06/29 10:46
推 zeroyaking: 一般約擔心的是客人會找最低的出價
除非你要賣的很便宜才會擔心這種事~~6F 06/29 11:03
推 diggi: 二賣?成交?斡旋?你是否不知道差別==8F 06/29 12:03
真的不太清楚
只要我們沒在斡旋金上簽名,就不代表成立,對吧?
但如果我們簽了,就代表會將斡旋轉為定金
交易就算成立了?
是這樣嗎?
→ sagarain: 一般約誰敢沒給屋主簽斡旋單?
玩自己嗎9F 06/29 12:03
※ 編輯: e38651028 (1.200.49.202 臺灣), 06/29/2024 12:13:28
※ 編輯: e38651028 (1.200.49.202 臺灣), 06/29/2024 12:17:37
推 celine007: 成交後,進行簽約才完成賣屋--後續還要跑流程過戶
斡旋階段,只是讓買方有機會卡位,進入議價階段,不存在一屋二賣情況11F 06/29 12:21
謝謝說明,這樣蠻清楚的
我想我的敘述也有問題,造成誤會
不能說一屋二賣,應該是…
不同家的仲介各自收了斡旋金
然後爭論誰先誰後?
如果是這種情況,我是否有權利可以決定要給誰?
還是說,必須誰先給斡旋金?
※ 編輯: e38651028 (1.200.49.202 臺灣), 06/29/2024 13:45:10
推 Mithra: 兩邊都下斡旋你自己決定要給誰啊
一般約不就看誰出的高14F 06/29 13:52
不用看誰先給斡旋金?
※ 編輯: e38651028 (1.200.49.202 臺灣), 06/29/2024 1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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