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ke123tw (鬼鬼)
39.12.81.78 (台灣)
2024-11-19 12:23:08 推 EatMe37: 職安法來看 貴公司身為業主確實有部分連帶責任
所以很多大公司都會要求包商出示員工投保證明 13F 11-19 19:33
作者:
KTzRider (Los Oscuros)
111.71.26.94 (台灣)
2024-10-29 15:26:37 推 EatMe37: 跑船啊 49F 10-29 20:11
作者:
duty0925 (那個樣子)
107.127.14.26 (美國)
2024-10-13 20:59:04 推 EatMe37: 第一題基本合法,重點在「勞資協商」 7F 10-13 22:03
→ EatMe37: 第二題基本不合法,但他也沒勉強
若大家中午都不值班 他應該就會改成分批輪休
所以還是「勞資協商」 10F 10-13 22:04
作者:
BlueMK (MK)
118.150.129.191 (台灣)
2024-10-13 08:30:14 推 EatMe37: 升主管後還要做原本的基層工作!? 19F 10-13 19:26
作者:
sumiwe (魔幻小書兒)
42.79.190.50 (台灣)
2024-09-21 09:10:09 推 EatMe37: 依法新公司願承接原公司勞動合約 就是合併年資
簡單來說新舊公司已商訂留用,除非換約有對你造成「不利的」勞動條件改變,否則新舊公司都沒有給資遣費的義務
歐商勞權意識很強 不過法治意識也很強 27F 09-21 23:17
推 EatMe37: 更正一下。滿足某些條件下可以向舊公司要求資遣費,但其 33F 09-22 06:41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ttc768160 49.215.152.76 (台灣)
2024-08-30 10:26:54 推 EatMe37: 就嫌你不夠奴而已 42F 08-30 15:59
作者:
milerful (彌勒佛)
42.76.245.36 (台灣)
2024-08-15 21:42:37 噓 EatMe37: 這觀念也太奴
公司只能透過書面和面試做判斷 求職者難道不是? 4F 08-15 22:37
噓 EatMe37: 這觀念也太奴
公司只能透過書面和面試做判斷 求職者難道不是? 4F 08-15 22:37
→ EatMe37: 公司只能透過書面和面試做判斷 求職者難道不是?
公司可用各種方式篩人 員工就不能挑要咬牙苦撐? 5F 08-15 22:38
→ EatMe37: 公司可用各種方式篩人 員工就不能挑要咬牙苦撐?
打給前公司說穿了 只能知道會不會做人而已 6F 08-15 22:41
→ EatMe37: 打給前公司說穿了 只能知道會不會做人而已 7F 08-15 22:49
→ EatMe37: 個人經驗 做不久就離職 幾乎都是有一方演太大 14F 08-16 07:57
→ EatMe37: 個人經驗 做不久就離職 幾乎都是有一方演太大 14F 08-16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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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B5566 (= =)
111.125.132.84 (台灣)
2024-08-06 17:29:55 推 EatMe37: 聘一個正職 公司勞健保支出大約是員工薪資的18%
給你參考一下 砍掉勞健保薪資有多18%嗎 26F 08-06 21:14
→ EatMe37: 如果沒有就表示其實又被剝了一層皮 29F 08-06 21:20
作者:
aleed (新事業的成功)
61.56.137.91 (台灣)
2012-10-26 22:05:43 噓 EatMe37: 你以為新竹一堆喇叭店的主力客源是誰 11F 10-2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