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ngyiting (檸檬糖)
220.133.249.55 (台灣)
2015-05-24 19:53:30 推 LittleJumbo: 應得的加班費也要請求,別讓權益睡著了。 22F 05-24 20:43
作者:
ghost008 (KerKerSmile)
218.161.35.151 (台灣)
2015-05-24 19:36:29 推 LittleJumbo: 很多推文不太懂勞基法,就在認命覺得被解雇合理
原po只要提出考績記錄證明自己沒有不適任,公司就無法用不適任的理由來解雇了。 32F 05-24 20:25
推 LittleJumbo: 資方稱勞方不適任,勞方當然要提出證據說明自己沒有 52F 05-24 20:50
→ LittleJumbo: 不適任。考績拿出來如果沒有比別人差,不適任的理由 56F 05-2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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