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incess77 (愛我)
223.143.177.136 (台灣)
2013-12-06 15:53:18 → remainswind: 怒噓拍電影。相逢自是有緣啊,當多認識人也不錯。 19F 12-06 15:59
→ remainswind: 樓上H XD 排除寫劇本,這樣要不成..真的隨便了啦 90F 12-06 16:25
作者:
writerniu (阿駒)
59.126.150.85 (台灣)
2013-12-06 08:18:36 → remainswind: 你說的1與2會有矛盾之處是把兩者混為一談(我覺得蘇美有這問題),問題在於:以理字面,你擁有權,這毋庸置疑;但情字面,雙方要在一起勢必要考量到對方感受,注意--我這句的前提是『雙方要在一起』,若你抱持著絕對的捍衛權利角度,那麼你就得對有可能分手做準備。 41F 12-06 09:49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20.136.161.158 (台灣)
2013-12-03 23:26:37 → remainswind: 提到期中考、期末報告完成是..XD 7F 12-03 23:31
→ remainswind: 我也認為事情要分開來看,有無權和尊重是不同層面的事 28F 12-03 23:37
→ remainswind: 我今天被點名好多次,真的讓我膽戰心驚啊Orz 51F 12-03 23:45
→ remainswind: 其實是我有語意不清的問題,加上重點和sumade不太一樣也沒覺得自己被戰、打臉啦,就是觀點基礎點不一樣罷了 126F 12-04 01:06
… 共有 30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114.36.136.188 (台灣)
2013-12-03 21:22:33 → remainswind: 關於尊重和體諒,我認為那也是要由自己發自內心而做, 2F 12-03 21:24
→ remainswind: 而不是「情侶的義務」,是要反求諸己而非要求別人的。 5F 12-03 21:25
→ remainswind: 嗯..因為我比較衷於討論原文,原文是男方認為女方不尊重他,所以我才會有上述言論,至於其餘的「大部份都是要求別人超大聲」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中了。 11F 12-03 21:30
… 共有 2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Qbox (Quato)
114.44.120.114 (台灣)
2013-12-03 20:11:29 → remainswind: 覺得打呼聲很吵,但似乎也習慣了ˊ_>ˋ 11F 12-03 20:19
→ remainswind: 若真這麼介意且另一伴會打呼,也可以考慮分房睡。 13F 12-03 20:19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23.143.22.179 (台灣)
2013-12-03 18:02:16 → remainswind: 也有委婉的說法:妳自己下的決定,必須對自己負責。 2F 12-03 18:04
→ remainswind: ..歪樓嚴重啊囧 16F 12-03 18:13
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114.42.108.131 (台灣)
2013-12-03 16:54:23 → remainswind: 個人認為要分開來看:一方有權做決定、一方有權不爽。 11F 12-03 16:59
→ remainswind: 這兩件事本來就是獨立的啊.. 14F 12-03 16:59
→ remainswind: 分開來看的用意是在避免模糊,當發生衝突後當然還是需要協調(前提為雙方都還有意願繼續),混為一談會失焦, 114F 12-03 18:50
→ remainswind: 今天你是單身,你有對身體的自主權,不會因為你非單身 118F 12-03 18:51
… 共有 12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59.120.1.46 (台灣)
2013-12-03 14:02:10 → remainswind: 支持馬英九XD 46F 12-03 15:19
→ remainswind: 我也認為商量就表示有決定權(無論意見被採納度高低).. 91F 12-03 19:35
作者:
littlest (讀冊人...)
140.114.46.156 (台灣)
2013-12-03 13:08:17 → remainswind: 不接受就不要接受啊?囧.. 38F 12-03 13:26
→ remainswind: 不接受就不要接受,對方有對方的權力,自己也有接受與否的權利,這本來就是兩件事。 44F 12-03 13:27
→ remainswind: 無線上網XD 56F 12-03 13:32
→ remainswind: 沒決定權,有接受與否權啊.. 60F 12-03 13:33
… 共有 15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KaKashou (蹦蹦)
106.187.39.225 (日本)
2013-12-03 11:43:12 → remainswind: 這本來就是她的權利,但你不爽可以分手也沒錯。 22F 12-03 11:49
→ remainswind: "告知與否"和"對方對該事的看法"是兩件事,別混為一談 190F 12-03 12:49
→ remainswind: 每個人都有權利動整型手術與否,不需要別人同意。 213F 12-03 12:53
→ remainswind: 但另一伴也有權不爽因此要分手,沒有任何衝突。 219F 12-03 12:54
→ remainswind: 為何要把事情混為一談ˊ_>ˋ 221F 12-03 12:54
… 共有 5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hahawei (哈哈)
118.163.28.7 (台灣)
2013-12-02 10:16:20 噓 remainswind: 這個結果雙方都有責任,實際上這就是耽誤沒錯。 237F 12-02 16:55
作者:
Diva1230 (viva!)
220.137.121.41 (台灣)
2013-12-02 02:00:05 → remainswind: 知道對方有改造意圖我就會塊陶了ˊ_>ˋ 48F 12-02 02:50
作者:
BoyGirl1 (chelsea)
203.187.51.224 (台灣)
2013-11-29 23:25:45 → remainswind: 個人想法:奶奶的做法牴觸我價值觀,但這是她個人的事我不會欣賞、樂見她做法,但因為跟我無關所以不會干涉妳前男友做到干涉(批評)的舉動就是超過分際了。 62F 12-01 23:09
作者:
haXD (滾滾)
49.158.102.172 (台灣)
2013-12-01 19:34:10 → remainswind: 我會對男友說:老公_!(需要他做事的該事情動詞)
比如我不想自己去泡奶茶就會對男友說:老公泡~!
男友好像很樂得我這樣叫他做事囧,有次沒這樣講他還問 28F 12-01 20:26
→ remainswind: 這次怎麼沒有像之前那樣叫他做XD 32F 12-01 20:27
作者:
manysad (我是Jason)
58.165.212.138 (澳大利亞)
2013-11-29 14:46:40 → remainswind: 會怕但不敢殺(已進步到能殺一指節大小的,超過的無法)會靜靜跟牠對峙,不然就眼不見為淨躲回房間囧 22F 11-29 15:25
作者:
Dialysis ( )
114.34.118.139 (台灣)
2013-11-26 09:25:34 → remainswind: 也要看女方平時交友狀況..不喜歡和人約的也大有人在。 8F 11-26 09:53
作者:
gca00631 (囧)
218.173.169.76 (台灣)
2013-11-25 20:39:02 → remainswind: 試試看用通訊軟體會不會好聊些,有些人網上打字會比實際面對面聊天來得熱絡些。 55F 11-26 00:57
作者:
oxoj (我要激瘦!!!!)
120.108.69.138 (台灣)
2013-11-25 23:33:08 → remainswind: 原來神主牌請回老家也是父親的遺願,希望這件事能善終 56F 11-25 23:46
→ remainswind: 辛苦也要撐下去,衷心祝福妳。 60F 11-25 23:46
作者:
purpleviva (dont think,feel)
42.70.238.209 (台灣)
2013-11-25 17:59:46 → remainswind: 妳錯的部分就在接受不合理的要求,還妄想和(前)男友過日子。 86F 11-25 18:58
作者:
may7 (travy)
203.69.196.1 (台灣)
2013-11-25 15:39:32 → remainswind: 我常覺得別人點的都特別香(?) 35F 11-25 16:02
→ remainswind: 其實你內文說的芋粿巧(非半透明那種)也很好吃。 46F 11-2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