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CS0730 (肖連down)
1.200.96.142 (台灣)
2023-08-19 14:23:54 → shifa: 這篇文又亮又滿 壓迫感好大 5F 08-19 14:26
作者:
kbytchen (yoyoyo)
49.216.174.47 (台灣)
2023-08-19 14:00:43 → shifa: 球團跟球團接觸不會有問題 提前簽約但生效日壓在後 13F 08-19 14:06
→ shifa: 面也不是問題 甚至雙重合約也不是問題
問題是要履約 18F 08-19 14:06
→ shifa: 球團跟球團接觸頂多就是被發FB嘴一下而已
但程序上沒什麼錯誤 23F 08-1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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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
1.169.127.47 (台灣)
2023-08-19 11:19:24 → shifa: 合約不會不算數 但就是球員可以發存證信函隨時解約
台新打這一點要確定喔 不要變成豬隊友 88F 08-19 11:59
→ shifa: 現在台灣職業運動的慣例都是以委任約操作 但要跳出
合約不是只有合約的事情 還有聯盟規章 所以一般都
是球團可以片面解約 這事情鬧到法院上 光是一個球 91F 08-1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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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nfore (阿中)
111.249.12.19 (台灣)
2023-08-19 11:15:41 → shifa: 上法院就是看法官認定 法官熟不熟職業運動操作就是
變數 熟不熟台灣職業運動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兩造
球團簽大聖的目的都不是讚法院 問題是現在沒有法院
前的協商平台跟機制 75F 08-19 11:39
→ shifa: 這就一般行業的獵人頭 但職業運動這樣玩 法律問題 591F 08-1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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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z2006 (一言難盡)
180.217.224.136 (台灣)
2023-08-19 08:58:48 → shifa: 錢鬥 跟 惡鬥 不一樣
錢鬥是在規範內比誰願意出更多錢
惡鬥是在規範外綁定球員
目前檯面上資訊是大聖先跟喵簽 但台新認為那是無效
合約 大聖發存證信函向獅隊解除合約 然後台新跟大 109F 08-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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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e5566 (蘇伊)
106.64.64.146 (台灣)
2023-08-18 23:50:36 → shifa: 看規章啊 沒有排他性就可以註冊 39F 08-19 00:09
→ shifa: 所以規章應該要明定球隊選擇權宣佈的最終日期
跟簽約冷卻期結束的日期
打個比方 8/15是最終宣佈日期 16~31號簽約冷卻期
(意指聯盟不承認在冷卻期裡面簽署的合約) 73F 08-19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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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OOo (LEOOOO)
101.10.45.211 (台灣)
2023-08-18 23:41:20 → shifa: 想說什麼不用拐彎抹角 中信在踢萬不用怕 4F 08-18 23:44
作者:
apple94 (瑁)
36.230.33.179 (台灣)
2023-08-18 20:17:33 → shifa: 這就台新的主張 問題是法官買單哪個主張 353F 08-18 21:20
作者:
vivx (MARBLE)
111.249.79.86 (台灣)
2023-08-18 19:54:32 → shifa: 簽約就是討論履約與否 搞不好大聖覺得他可以兩邊都 8F 08-18 20:00
作者:
Wojnarowski (@wojespn)
106.64.96.127 (台灣)
2023-08-18 19:05:22 → shifa: 看來是要抓 中信宣布不執行選擇權的時間點 20F 08-18 19:07
→ shifa: 爭論點在於特攻的球隊選擇權何時算解除 62F 08-18 19:09
→ shifa: 看來要法院認證了 117F 08-18 19:10
→ shifa: 合約無效之訴 台新要不要開夜市啊 178F 08-18 19:13
→ shifa: 台新的論述是在強調自己合約的合法性 所以才會有「 224F 08-18 19:15
… 共有 43 則推文,點此顯示
→ shifa: 抓到了 籃協是踢萬開的 31F 08-18 17:40
作者:
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
1.169.127.47 (台灣)
2023-08-18 17:10:54 → shifa: 台新表示:可惡 想要 39F 08-18 17:25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114.25.32.55 (台灣)
2023-08-18 16:42:38 → shifa: 這算是出圈了吧 XD 47F 08-18 16:55
作者:
danson6614 (danson6614)
223.136.87.212 (台灣)
2023-08-18 16:10:11 → shifa: 籃球不用那麼麻煩直接買斷就好
棒球是因為牽涉到名單所以很麻煩 任意引退之後要復
出還是得在原本球隊復出 20F 08-18 16:45
作者:
liutj5800 (駿次)
42.73.85.172 (台灣)
2023-08-18 14:22:59 → shifa: 就是 我收到你的訊息了 跟電子郵件回傳條一樣吧 13F 08-18 14:26
作者:
kyleliu2000 (Evaweed)
172.56.104.81 (美國)
2023-08-18 14:09:53 → shifa: 或許可以有個第三方單位公證合約?沒送公證就自己
看著辦這樣 XD 4F 08-18 14:13
→ shifa: 公證合約格式只有兩造跟合約起訖日期 其他薪資 獎
金都不用紀錄 9F 08-18 14:14
→ shifa: 喔 還要有簽約日期 12F 08-18 14:14
… 共有 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teetee (tee)
150.117.10.10 (台灣)
2023-08-18 13:43:32 → shifa: 這其實有點尷尬 但踢萬聯盟官方可以要求審視大聖合
約狀態是否有疑慮再來給台新登錄
鄉民都覺得血流成河很爽 但是球團可沒想要跟其他聯
盟交惡 42F 08-18 14:03
→ shifa: 現在踢萬開領隊會議應該會很有趣 不知道有沒有考慮 48F 08-18 14:12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abc3268 (The Point)
49.216.131.179 (台灣)
2023-08-18 13:09:40 → shifa: 球員交易 買斷合約很正常 但是台新這次作法是直接
策反球員不履行合約 這就不對了 100F 08-18 13:35
→ shifa: 比喻的話有點像是韓職跟中職談買斷洋將 但中職不肯
韓職就要求洋將本人拒絕履行合約逼迫買斷 105F 08-18 13:36
作者:
KKbiger (UUUU)
37.19.205.183 (日本)
2023-08-18 12:49:58 → shifa: 兩聯盟球團沒什麼在開戰的感覺啊 是球迷不共戴天 94F 08-18 13:10
→ shifa: 兩聯盟真的要開戰 攻城獅接觸特攻的時候 特攻就會
執行球隊選擇權然後交易給踢萬隊伍 98F 08-18 13:11
→ shifa: 不要覺得幾個PTT ID在台籃板吵成這樣 球團就真的
水火不容耶 102F 08-18 13:12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118.166.144.149 (台灣)
2023-08-18 11:43:03 → shifa: 其實之前SNS貼文就要對方出來面對面了
這是合理的要求 20F 08-18 11:46
→ shifa: 台新少主要不要粗乃玩 #1ahXmZgo (basketballTW) 23F 08-18 11:47
→ shifa: 不要只會發好消息的新聞稿喔 25F 08-18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