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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2-07 12:39:59
看板 C_Chat
作者 midas82539 (喵)
標題 Re: [閒聊] 兒童公約:牽涉兒少性創作就會有受害者
時間 Wed Feb  7 10:56:06 2024


※ 引述《HarunoYukino ()》之銘言:
: : ,就是任何涉及兒童的事物,都應以兒童為最優先考量,
: : 把兒童當性幻想對象就是對兒童
: : 不利,「他不是沒有被害人,被害人就是潛在的所有兒少。」
: 三國志.簡雍傳
: 先主拜雍為昭德將軍。優游風儀,性簡傲跌宕,在先主坐席,猶箕踞傾倚,威儀不肅,自
: 縱適;諸葛亮已下則獨擅一榻,項枕卧語,無所為屈。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
: 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雍與先主游觀,見一男女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欲
: 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
: 主大笑,而原欲釀者。雍之滑稽,皆此類也。
登場人物: 先主=劉備   雍=簡雍

先主封雍為昭德將軍。雍的風度瀟灑,性格簡單但傲慢不羈。即便先主在場的場合,
他也坐得隨意,威儀不正,自爽就好;和諸葛亮以下的低位官吏交談,
更是躺在矮床上、頭靠在枕頭躺著看人說話。
那時大旱,禁止釀酒,釀酒的人會被處罰。
有人在家裡被找到釀酒的工具,並認為應比照釀酒一樣受罰。


雍和先主一起遊覽,看到一對男女在路上行走,對先主說:

「那兩個人想要做壞事,為什麼不抓他們?」

先主問:「那你怎麼知道?」

雍回答:「他們有那個意圖,就像想要釀酒的人一樣。」

先主大笑,然後原諒了想要釀酒的人。
雍的滑稽,都是這種類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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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0.244 (臺灣)
※ 作者: midas82539 2024-02-07 10:56:06
※ 文章代碼(AID): #1bml591K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274569.A.054.html
hsiung9: 你的其具怎麼解釋的?1F 02/07 10:57
ken1990710: 同理有製毒材料工具的也不應該抓2F 02/07 10:57
ken1990710: 家裡有槍的也不應該抓
midas82539: 就動機阿4F 02/07 10:58
BaGaJone: 槍已經是違禁品了 舉例失敗5F 02/07 10:58
ken1990710: 為什麼槍是違禁品,不就是因為預防你去開槍殺人6F 02/07 10:59
paul324: 要抓不是不行,而是要有合理的論述能讓人相信你有這些工7F 02/07 10:59
paul324: 具極有可能通過這種事,符合各項法律原則,明確入法之後
paul324: 才能執行
Guoplus: 槍我不能放在家欣賞出去打靶嗎 現在是預設我想去殺人喔?10F 02/07 11:00
BaGaJone: 製毒材料 如果是非管制的先驅化學品 你就算打算拿去製11F 02/07 11:00
BaGaJone: 毒 在你還沒開始製程前 都不算違法 懂了嗎?
paul324: 某教授認為看蘿本就"有可能"實施3次元犯罪,那我也覺得人13F 02/07 11:00
Hettt5655: 這是時間性的問題吧 因為以前可以所以持有啊14F 02/07 11:01
ken1990710: 所以還是有管制原料啊15F 02/07 11:01
paul324: 活著就"有可能"犯罪呢,要不要先來一波核彈把人類全體預16F 02/07 11:01
viper0423: 製毒工具大學實驗室要找也不是沒有,如果要用器具抓製毒17F 02/07 11:01
KingKingCold: 劉備的度量很大 還會聽簡雍的勸 如果是現在iWin這種18F 02/07 11:01
KingKingCold: 人腦袋換到當時劉備的身上 簡雍已經被砍了
paul324: 防性撲殺?20F 02/07 11:01
neetarashi: 喝酒的人一定都會酒駕 建議有人喝酒就抓起來 差不多吧21F 02/07 11:01
oasis404: 那照某人說法,你家有刀通通都要當潛在殺人犯抓起來,22F 02/07 11:01
oasis404: 是這樣嗎
viper0423: 那大學化學實驗室肯定死一票24F 02/07 11:02
CCNK: 原民:打獵錯了嗎?25F 02/07 11:02
raincad: 罪刑法定原則去了解一下好嗎 法治觀念比三國時代還差的26F 02/07 11:02
Guoplus: 台灣立法可是持有吸食器就違法的 連檢察官都覺得白癡...27F 02/07 11:02
basara30: 家裡有感冒藥的就可以抓了,可以提煉安非它命28F 02/07 11:02
peterisme17: 有手的人也可以抓了,可以提煉安非它命29F 02/07 11:03
oasis404: 抓蘿漫這個不是家裡有感冒藥就被抓,是你看絕命毒師就30F 02/07 11:03
oasis404: 當毒販抓起來
ymsc30102: 你有紙筆或電腦 這樣就能畫蘿本 就會迫害到孩童 所以32F 02/07 11:04
Guoplus: 感冒藥抓不了了啦 台灣限制麻黃素含量 所以台日配方不同33F 02/07 11:04
raincad: 你都知道台灣有立法了 你去問先主有沒有制定抓釀具的法啊34F 02/07 11:05
SpiceKey: 會去支持禁ACG創作的  都他媽一群偏頗的垃圾的見解35F 02/07 11:05
Guoplus: 造就一堆人去日本一定要代購小黃藥丸 藥效差很多36F 02/07 11:05
ymsc30102: 凡是持有文具持有電腦的都該預防性雞鴨37F 02/07 11:05
peterisme17: 難怪被沒收鍵盤38F 02/07 11:06
ken1990710: 統神電腦鍵盤就是犯罪工具要被沒收39F 02/07 11:06
viper0423: 感冒藥不能抓?前陣子有人大量採買感冒藥打算提煉安毒就40F 02/07 11:07
viper0423: 被警察抓了,還是在台灣犯案的
我還是要講,在理性溝通下,舉例至少要有一個事例來說明,才會有討論基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60493
史上最大!626萬顆感冒藥煉安毒 警急追來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首次上稿 10/16 22:36更新時間 10/17 06:59刑事局中打昨天宣布破獲史上最大安毒製造工廠,查扣市價超過2.5億元成品,辦案人員估算,該集團用感冒藥中麻黃素成分煉毒,若要提煉這些重量的成品,至少需6百萬顆以上感冒藥,首腦李嫌砸超過6千萬狂掃,令人咋舌,也將針對大量感冒藥來源追查究責。 ...

 

來我們來問個問題,在以下項目中,哪一個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罪刑條件:
(A)6百萬顆以上感冒藥
(B)化學提煉生產設備
(C)價值2.5億元安非他命成品

答案是C

所以如果在一個假設的情境,假設你發現了一間有符合A,B的工廠,是否可以
論證該廠"打算"製作安非他命?

如果你有學過刑法的犯罪三階論,你可以察覺到這個理由是不充分的。
因為如果該廠為藥廠,在已有藥證與生產許可證的規範下,他有沒有可能用
B來生產A,而不是用A來做為原料藥,並用B來生產C?
有可能阿,那麼單純有A,B是否足以認為該廠打算製毒,不。
因為這有可能是該廠在法定規範下的正當業務行為。

那麼怎麼樣的情況下才應當為裁罰基準,那就要看它是否生產了藥品許可證
以外的成品,以及該成品是否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毒品定義之內。
siro0207: 我覺得學校也可以廢除了 教導民眾知識 總有一天會用來犯42F 02/07 11:07
meatybobby: 拿槍舉例那應該禁槍戰片跟槍game啊43F 02/07 11:07
siro0207: 罪44F 02/07 11:07
meatybobby: 看槍戰片跟玩槍game就是預備殺人犯45F 02/07 11:08
CCNK: https://gbits.me/1orKEYU446F 02/07 11:08
史上最大!626萬顆感冒藥煉安毒 警急追來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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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稿 10/16 22:36更新時間 10/17 06:59刑事局中打昨天宣布破獲史上最大安毒製造工廠,查扣市價超過2.5億元成品,辦案人員估算,該集團用感冒藥中麻黃素成分煉毒,若要提煉這些重量的成品,至少需6百萬顆以上感冒藥,首腦李嫌砸超過6千萬狂掃,令人咋舌,也將針對大量感冒藥來源追查究責。 ...

 
ymsc30102: 那個是已經有成品了吧47F 02/07 11:08
viper0423: 因為已經進入提煉製程所以算罪證確鑿48F 02/07 11:08
mcharuko: 看來不用我煩惱了 這個邏輯大家頭都很痛XD49F 02/07 11:08
kcball: 大概就是瓦斯槍可以改造成傷人利器,所以不可以擁有50F 02/07 11:10
nineflower: 快進到你人生中只要有說謊作弊就能抓51F 02/07 11:10
rochiou28: 有看本草綱目的都可以抓起來了,因為他有記載大麻是個52F 02/07 11:11
rochiou28: 好東西
ken1990710: 種大麻也不能抓,因為還沒被製成毒品54F 02/07 11:13
※ 編輯: midas82539 (114.32.100.244 臺灣), 02/07/2024 11:30:42
oasis404: 要這樣比喻的話,那乾脆有繪圖板的都當蘿莉控抓起來55F 02/07 11:14
oasis404: 因為你有繪圖板就可能製造蘿漫
oasis404: 啊,我家也有個繪圖板,完了
siro0207: 哪這麼麻煩 你只要還有手、口、腳就能抓起來了 因為你可58F 02/07 11:16
siro0207: 以用手畫畫 用口畫畫 用腳畫畫 能畫就代表你就是潛在犯
ken1990710: 吸毒也沒害到其他人啊,幹嘛禁止,是不是事先預想吸60F 02/07 11:17
ken1990710: 毒仔未來會跑去鬧事害社會動盪不安
siro0207: 吸毒也要看你是不是自產自吸且無交易吧 不然怎樣都會牽62F 02/07 11:18
forsakesheep: 你怎麼把作愛跟陽具省略掉了63F 02/07 11:18
siro0207: 扯到別人64F 02/07 11:18
ken1990710: 別人還沒做的事怎麼可以幫人規劃好65F 02/07 11:19
KingKingCold: 你這故事故意省略了簡雍是以行淫罪逮捕那對男女 原66F 02/07 11:19
KingKingCold: 因是:他們身上有行淫的工具
oasis404: 吸毒有證實有高成癮性,然後對腦有損傷68F 02/07 11:19
TSMCfabXX: 衛福部三類組不會讀中國古文, 只會讀生物跟讀聖經69F 02/07 11:20
oasis404: 如果你能證明蘿漫有高成癮性,然後對腦有損傷的話,歡70F 02/07 11:20
oasis404: 迎你來禁止
ken1990710: 吸菸也會啊,怎麼不禁菸72F 02/07 11:20
nineflower: 哇靠,槓精一個欸,歷史上因為吸毒滅村的案件多的要命73F 02/07 11:20
nineflower: ,有因為持有色圖滅村的嗎?
ZeroArcher: ken1990710你家有沒有刀子啊?75F 02/07 11:20
ken1990710: 沒有76F 02/07 11:20
oasis404: 聖經說心裡犯姦淫就是真的犯姦淫啊,但用這標準怕是沒77F 02/07 11:20
oasis404: 有一個人不是強姦犯
ZeroArcher: 喔,原來ken1990710家裡沒有刀子啊79F 02/07 11:21
rochiou28: 你先把二次元圖會影響到真實社會的數據拿出來再拉吸毒80F 02/07 11:21
rochiou28: 來護航吧
KingKingCold: 交通數據顯示 只要你開車上路就會有車禍的風險82F 02/07 11:21
oasis404: 你有老二嗎?83F 02/07 11:21
KingKingCold: 然後政府帶頭成立民間機構禁止民眾開車上路的概念84F 02/07 11:21
mcharuko: 吸毒的邏輯舉例是錯的喔85F 02/07 11:21
mcharuko: 吸毒持有可被糾舉是因為要預防你自我傷害
mcharuko: 持有跟販售不同法條
ZeroArcher: 那,ken1990710你家有沒有美工刀或剪刀啊?88F 02/07 11:22
oasis404: 你都講抽菸了,抽菸危害比蘿漫大,不也沒被禁89F 02/07 11:22
ken1990710: 酒也會成癮,損害大腦,怎麼不禁酒90F 02/07 11:22
[圖]
 
[圖]
oasis404: 他能在這裡跟我們槓,至少也有電腦或手機,電腦或手機93F 02/07 11:22
oasis404: 也能拿來犯罪
mcharuko: 這樣你懂舉例錯誤了沒==95F 02/07 11:22
K951753: 直接禁止創作就好啦 一勞永逸 比照祖國 讚96F 02/07 11:23
ufonba02: 所以你提的菸酒都沒禁啊 所以現在圖片幹嘛禁?97F 02/07 11:23
rochiou28: 還是說看個圖片會跟吸毒一樣無法辨識行為能力?98F 02/07 11:23
ken1990710: 酒跟菸=毒品,那幹嘛禁毒品,應該要開放毒品99F 02/07 11:25
ken1990710: 有槍不代表會殺人,應該要開放槍械
mcharuko: 看來你真的很想被論破餒101F 02/07 11:26
mcharuko: 酒跟煙為什麼等於毒品
mcharuko: 不是憑空捏一個錯誤前提就能講下去餒
mcharuko: 你真的懂邏輯在哪嗎
ken1990710: 有成癮性又會毒害人,這跟毒品沒兩樣啊105F 02/07 11:27
ken1990710: 那為啥有些國家要全面禁菸,不就是因為把菸當作毒品
ken1990710: 了
mcharuko: https://i.imgur.com/jmtPUnA.jpg108F 02/07 11:28
mcharuko: 去重看十次
mcharuko: 論述要有本,不是滑坡牽拖
[圖]
ufonba02: 那你現在應該做的事情是找立委請願修法把你講的這兩個東111F 02/07 11:28
ufonba02: 西修法變成禁品而不是在這邊當槓精
nineflower: 哪國全面禁煙,你不會想說新加坡吧113F 02/07 11:28
ken1990710: 照那定義菸酒就是毒品啊114F 02/07 11:28
KingKingCold: 不太懂 二次元ACG創作 跟毒品到底有何可比性???115F 02/07 11:29
newgunden: 家裡有糖有電池,你就是要做炸彈的恐怖份子116F 02/07 11:30
ken1990710: 對啊,所以這篇文章跟ACG也沒有可比性117F 02/07 11:31
mcharuko: 沒啦 他的意思是 既然這位教授被簡雍搞笑邏輯論破118F 02/07 11:31
mcharuko: 那簡雍搞笑邏輯應該也能被菸酒有害應禁論破
KingKingCold: 每年因為ACG創作而產生腦傷 精神疾病 死亡 暴力犯罪120F 02/07 11:31
KingKingCold: 的數據在哪裡??你腦子的小劇場裡嗎??
kirbycopy: 種大麻觀賞就違法了122F 02/07 11:31
mcharuko: 我先不提後面你邏輯零分123F 02/07 11:31
mcharuko: 我沒誤會你吧
ken1990710: 你才邏輯0分125F 02/07 11:32
oasis404: 你要拿毒品類比的話,那你想禁掉繪圖板嗎126F 02/07 11:32
necrophagist: 毒品對大腦造成的傷害是醫學有直接證據的 然後你去127F 02/07 11:33
necrophagist: 統計開放槍支的國家 槍殺比例也是高於沒開放的
oasis404: 但是開放蘿漫的國家沒有證據兒少性犯罪多於未開放國家129F 02/07 11:33
ken1990710: 酒對大腦沒損害嗎?那幹嘛禁酒駕,為啥一堆酒後鬧事130F 02/07 11:34
ken1990710: 的
leo125160909: 二樓說的製毒材料是指電鍋和瓦斯爐嗎?132F 02/07 11:35
ufonba02: 痾 蛤?133F 02/07 11:35
ken1990710: 製毒材料不就是大麻134F 02/07 11:36
necrophagist: 用這邏輯 不是應該要說連菸酒都沒禁 是要禁三小acg135F 02/07 11:36
xxxff0645: 凡事過量都有危害阿     酒真的不能跟毒品比吧136F 02/07 11:36
xxxff0645: 菸我就認為合法毒品
necrophagist: Acg虛擬危害會比菸酒大?138F 02/07 11:37
ufonba02: 不是,你槓下來想表達的結論是什麼我看不太懂139F 02/07 11:38
ken1990710: 你怎麼又搞反了,是要開放槍械跟毒品才對140F 02/07 11:38
bnn: 這年頭糖才是毒品 危害更大 建議禁糖141F 02/07 11:39
[圖]
nineflower: 原來支持iwin的都是支持開放毒品與槍械的貨色,我受教143F 02/07 11:40
mcharuko: 注意別被他把後半段遮掉的偏頗零分邏輯帶著走144F 02/07 11:40
nineflower: 了145F 02/07 11:40
ken1990710: 那幾句都返還給你146F 02/07 11:41
ken1990710: 我反對iwin啊,你怎麼隨便亂指控人
幾個層面:
A. 行為與犯罪行為的相關性
就拉一條行為時間線

飲酒---->酒駕---->肇事並造成自身或他人身體侵害。

那麼飲酒的人,必然會酒駕嗎?不見得。
https://topics.moj.gov.tw/17653/17654/17661/17689/17690/22190/post
台灣成年族群飲酒型態與事故傷害、酒駕之關係探討 Drinking patterns in relation to injuries and drunk driving among community-dwelling adults in Taiwan-司法保護與刑事政策研究資料庫 台灣成年族群飲酒型態與事故傷害、酒駕之關係探討 Drinking patterns in relation to injuries and drunk driving among community-dwelling adults in Taiwan ...

 
比如說我們拿這篇例子來說,
狂飲且日飲之青壯年其酒駕盛行率達22.6%,那麼你要依此論證要求青壯年禁止飲酒?
不行啊,因為邏輯上來說,就是相對有1-0.226,即:77.4%的人他們不會酒駕。

禁止酒駕是因為酒後駕駛跟人身傷害肇事率有高相關性。
然而飲酒並不見得會跟酒駕有高度相關,故裁罰基準到執法要點,
還是會回歸到取締酒駕行為,而不是路上就找人盤查有無飲酒就比照酒駕而裁罰。

B. 可比性問題
假如認為虛擬兒少色情,與實際兒少色情有高度相關性。
那麼在歷年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有罪判決書中,其犯罪事實的
接觸途徑、到實際行為都有高比例的相關性。

這才會符合某些人說的,有很多人用虛擬兒少色情,說這樣做很舒服而誘騙
現實未成年人拍攝裸照、猥褻影片/照片、以及性交。

然而就近6年的裁判統計,不論接觸途徑到行為本身,利用虛擬兒少色情
達到侵害現實兒少性剝削的案例相關性為0。

故同樣的邏輯:
持有虛擬兒少色情----->對現實兒少對象侵害
這個論點並不符合事實。故很自然地,這個論證就會縮限到:

「虛擬兒少色情會影響未成年人,故要求禁絕」
但關鍵在於如何避免虛擬兒少色情會被未成年人接觸。
故合理作法應為設立安全隔離措施限制,也就是列為分級制度與年齡審核。
避免未成年人接觸虛擬兒少色情,而非比照現實兒少色情而禁止與對持有者裁罰。
kaijai10439: 只想吵架沒有論述 確定不是反串? 就算反串也很失敗148F 02/07 11:41
kaijai10439: 拜託再加油
mcharuko: 講不贏也提不出實證 只能不斷重複上一句話150F 02/07 11:41
mcharuko: 跟你討論頭也是很痛
ufonba02: 你真想學美國開放吸食大麻跟槍械持有,你可以找立委之類152F 02/07 11:42
ufonba02: 的建議修法而不是在這邊槓,如果你真的認為該開放,然後
ufonba02: 舉證證明開放的好處
mcharuko: 反對iwin很好啊,有人說不好嗎?155F 02/07 11:43
mcharuko: 但你上面邏輯不就是照簡雍說法,
mcharuko: 那菸酒槍枝也該開放
necrophagist: 為槓而槓看了超尷尬的xd158F 02/07 11:43
mcharuko: 還有毒品159F 02/07 11:43
※ 編輯: midas82539 (114.32.100.244 臺灣), 02/07/2024 12:07:43
ken1990710: 同理,反對iwin的直接去找立委就好,不是在這槓160F 02/07 11:43
mcharuko: 然後人家叫你去看條文,裡面持有跟意圖轉售是不同刑責,161F 02/07 11:44
mcharuko: 其定義也跟菸酒另分
ufonba02: 所以不是已經有人去找了嗎?163F 02/07 11:44
mcharuko: 你後面通通遮起來,前面全部混在一起講164F 02/07 11:44
mcharuko: 稱你一句邏輯零分有沒有冤枉你
ken1990710: 你不忘說這麼多直接說菸酒好棒棒跟沒毒品這些危害性166F 02/07 11:44
ken1990710: 就好
mcharuko: 唉 講到第二段發現講不下去就又跳回一開始的滑坡168F 02/07 11:45
mcharuko: 然後我是不是又要再請你去看一次條文截圖
mcharuko: 然後你講不下去又再嚷一次菸酒沒定義
mcharuko: 頭很痛餒
ken1990710: 你才邏輯0分欸,菸酒危害性不亞於毒品是毒物學家的共172F 02/07 11:46
ken1990710: 識
ken1990710: 不知道菸酒有多毒就不要來槓
mcharuko: 你以後可以當個參考175F 02/07 11:47
mcharuko: 也許你的迷糊仗吵法對某些人有用,
mcharuko: 但如果人家標準很清楚,不願跟著你講的時候
mcharuko: 你的吵法就會變成鬼打牆
kaijai10439: 或是心情不好單純想找架吵?可以理解 但要適度 多了179F 02/07 11:47
kaijai10439: 就 嗯 滿尷尬的
mcharuko: 因為這種吵法需要對方也有類似失言的衍伸181F 02/07 11:48
nineflower: 料理米酒、料理紅酒很危險,好喔182F 02/07 11:48
ken1990710: 你沒有就議題討論當然你自己在那鬼打牆183F 02/07 11:50
mcharuko: 扯毒品的是你欸XD 人家跟你說你邏輯錯在哪184F 02/07 11:51
mcharuko: 你現在說人家沒照原本東西討論
mcharuko: 沒話講了不要硬聊拜託 好像在教小學生一樣==
ken1990710: 酒=毒品啊,小學生不知道酒的危害性啊187F 02/07 11:53
ken1990710: 還是你沒滿18歲啊
ismwing0205: 跟麻仔那麼認真幹嘛= =189F 02/07 11:54
mcharuko: https://i.imgur.com/8ObVXnc.jpg190F 02/07 11:54
mcharuko: 看兩百次
[圖]
ken1990710: 沒碰過酒192F 02/07 11:54
www115ui8: 有人不知道某個國家搞出禁酒令下場是怎樣嗎193F 02/07 11:54
siro0207: 我前面就說啦 你毒品如果真自產自吸無交易 完全找不到有194F 02/07 11:54
siro0207: 牽連到其他人的證據 那我也支持就別管制你
ken1990710: 你怎麼還在跳針196F 02/07 11:56
mcharuko: 不過樓上,基於防治邏輯,有立法處罰喔197F 02/07 11:56
mcharuko: 那個防治邏輯跟自殺防治差不多
ken1990710: 一直貼議題外的圖,可以就議題討論嗎199F 02/07 11:56
siro0207: 恩 我只是說我支持 如果他真的符合我說的條件 然後他去200F 02/07 11:57
siro0207: 抗議 那我不會反對
mcharuko: 世界奇觀 自己提菸酒=毒 然後人家把條文貼出來202F 02/07 11:57
mcharuko: 說人家離題
mcharuko: 笑死我也 救命==
geminitea: 其實是否該將毒品罪用刑事處罰本來也是爭議就是了205F 02/07 11:58
geminitea: ,尤其是對吸毒的人來說,他自己害自己處罰他幹嘛X
geminitea: D
ken1990710: 笑死你到底要不要就議題討論,一直跳針208F 02/07 11:58
piyo0604: 別跟他吵啦 上一篇整理全面的新聞被他噓 一看就大白天沒209F 02/07 11:59
piyo0604: 事做找人吵架的
ken1990710: 快被你煩死了到底有完沒完211F 02/07 11:59
ken1990710: 懶得跟你吵了,之後都不回你了
mcharuko: 你要不要客觀問一下板眾 誰比較煩XD213F 02/07 12:00
webberfun: 2樓超級可悲214F 02/07 12:00
mcharuko: 真的是蠻逗趣的餒這個人215F 02/07 12:00
nineflower: 棕櫚好了啦,別再槓了,快回百鬼夜行吧216F 02/07 12:01
webermist: 2F邏輯爆炸還在凹真好笑217F 02/07 12:08
ZXEVA: ken1990710大大,好奇請問您是否支持開放槍械與大麻?218F 02/07 12:08
marinetauren: 菸酒都是在一定範圍內使用沒什麼危害成癮性也不高219F 02/07 12:12
marinetauren: 的東西了 拿來跟毒品比也滑坡得太好笑
qd6590: 不要理槓精 你越理他他越爽 直接黑掉就好221F 02/07 12:25
qd6590: 你講什麼都沒意義 有邏輯有道理也沒意義
qd6590: 要講道理的人不會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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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hinra0815 說讚!
1樓 時間: 2024-02-15 18:22:39 (台灣)
  02-15 18:22 TW
乾脆一點,人出生就有可能犯罪,直接浸豬籠淹死預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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