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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時間 2013年11月28日 Thu. AM 09:06:50
(最下方有12/11新增。)
美國APA的其他事實,在別的網頁討論串上看到的。
應該是有參加精神醫學會的網友提供的資料
from http://anlitaus.pixnet.net/blog/post/38070897
「所謂的美國心理學會與美國精神醫學會APA
最早在Robert Spitzer在APA提出性傾向不可以改變,抑或可能是天生的
但他在2001的paper上推翻之前的研究結果,從新認為性傾向適是能改變,
是否為天生仍是未知數,目前兩種研究都可能.
Robert Spitzer最後對推翻它原本的研究
另外APA的研究若結果有爭議時,是借由表决來決定,
基本上是可以有操作的,
因此你所提出的ref.尚有爭議性,有關文獻請你認真找找,
別只看媒體播報,去看看真的paper,否則也只是人云亦云
phelan,whitehead& sutton 2009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Volume 41, Issue 4, July 2012, Pages 735–751都可以看
別跟我說你只看新聞或媒體資料,就拿出來批判。」
「再給你一個資訊想想,當年APA要剔出同性戀非疾病時 ,
並沒有充分且足夠的研究資料,
投票只有1/3會員回復,58%同意剔除,42%反對,
且當時正直同運興起,很難撇清是否有政治操作,這是APA史料,
這麼少的人投票,且缺乏研究資料的情形下,
我很難相性你的論述是出自科學還是政治操作,
既然你有切確地資料證明你的論點,請把ref.po上來,
如果沒有,那也只能說你個人情感上“覺得如此“,這並不能拿來當立法討論的依據」
「我個人"情感上"也不認為同性戀是疾病
但這只是我“個人情感”
就目前研究來說,這還是個不確定的答案
目前我讀的paper和在APA上因為還很多爭議
你要問到理性的科學研究,其實是真的還不確定
但是如果一開始你就拿APA的東西當自己的論述,就一副科學已經確定你的論點
說實在我覺得很魯莽,
因為APA在精神學會上是很爭議的東西,拿來當在你的論點
只會讓我們真正有參與精神學會的人 覺得很好笑而已
如果這是你個人“情感認定” 我覺得沒差,
但不要把一個有爭議的研究議題講的好像已經據證確鑿的樣子,尤其拿來批判不同想法的人」
「且反駁你的初衷是因為你用APA這個充滿爭議的資料,
來當作你的論點,想說你可能被什麼媒體或名人騙了,勸勸你多了解APA在發言,
「美國心理學會與美國精神醫學會自1975年開始,不再將同性戀視為精神疾病。美國心理學會甚至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在內的同志權益。同性戀者僅是染色體組成與大多數人不同但不是缺陷,同性戀與異性戀在身心健康上沒有差異,道理就類似左撇子」這文字其實誤導很多人,
第一,台灣人都以為只要有"美國“就是權威,其實不太知道其公信力;
第二,“同性戀者僅是染色體組成與大多數人不同但不是缺陷,
同性戀與異性戀在身心健康上沒有差異,道理就類似左撇子”
這話在APA也沒有文字敘述,
可能是媒體人加上去的,但卻誤導民眾以為是APA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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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看到一個新的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george-hong/啊錯誤的引用/10153582924310176
我的回應:
讀那篇文章的朋友要注意一件事,
NARTH在美國是一個政治不正確的機構。
他們叫做[美國同性戀研究與治療協會],
該機構相信可以協助那些幫助對自己的性別認同感到掙扎的人,能夠改變性頃向。
(Robert Spitzer,曾經研究兩百位男女。
Spitzer發現接受修正治療的人,絕大多數都回報有顯著改變。)
但是這類資訊引起極大爭議,造成強烈的政治效應,
所以如果不是完全被忽視,就是遭到心理與教育機構的強烈譴責。
美國心理學會甚至努力想通過決議(最後以極微小的票數差距被否決),
譴責修正療法,且要求提供修正療法的治療師必須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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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你們在教我孩子甚麼?"
那本書上提到這個醫師,儘管是精神病科醫師,
卻因為[政治正確]的關係,不允許教導因性頃向感到困擾,
而想要改變性頃向的學生上NARTH網站,
也不被允許在他的中心提供這種療法,不被允許告知學生有種療法存在。
但是這個醫師認為,雖然[主流心理學]的主張是,
性頃向不能被改變,但他遇到一個患者困擾到幾乎要自殺,被醫師接觸到。
醫師問該名學生聽過NARTH嗎?學生說他完全不知道這個機構。
儘管政治不正確,但醫師認為,這學生有權知道他有除了[主流心理學]以外的選擇
,所以就選擇先給他看網站,並叫該名學生自己先研究。
並告訴他如果他願意,醫師才幫助他進行下一步。
但這一步,不是醫師工作的中心允許的,是醫師私下幫助這個學生的。
(醫師也在書上說這麼做等於他自己是3K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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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一下結論,
有一派認為,性頃向完全不可以改變(主流)。
有一派認為性頃向確實可以被改變,但非主流,而且被譴責,甚至被要求消失。
我認為兩派都應該要存在,
不應該因為政治正確與否,就教某一方完全閉嘴。
把資料整理好給讀者閱讀,供讀者在閱讀這些資料的時候,
要怎麼去接受所謂的文獻資訊。
這是關於[政治正確]與否的資訊,請大家參考服用。
要注意的是,現今,政治正確大量的影響著研究論文。
ps
1.Spitzer曾領先致力於將同性戀由美國心理學會APA的心理疾患名單上正式除名,
於1973年完成此舉。
2. Spitzer 的文獻資料是 Spitzer, R. L. (2003). Can some gay men and lesbians change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200 participants reporting a change from homosexual to heterosexual orientation.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32(5), 403-417
3."你在教我的孩子甚麼?"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45091
(這是一本美國精神科醫師教父母如何保護自己孩子的書,
政治相當不正確,但值得一看,以醫師的角度去看美國當代的性解放式的「性教育」。
如果伴侶盟的法案通過,他們就會做這些事了,
事實上伴侶盟他們已經做了,類似水漾青春的教材,早在美國出現過了。
如果因為[政治正確因素]真的不能夠影響法案,
但還是有消極的保護方式,保護您的小孩。)
--
※ 作者: buntakid 時間: 2013-11-28 09:06:50
※ 編輯: buntakid 時間: 2013-12-11 20:04:00
※ 同主題文章:
11-27 22:48 ■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 11-28 09:06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11-29 00:20 ■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11-29 01:05 ■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11-29 04:07 ■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1樓 時間: 2013-11-28 10:33:21 (台灣)
→
+3
11-28 10:33 TW
好認真@@不過這樣的探討氛圍比用教義來爭論好得多,至少我這個普通人比較能理解。同婚最大的爭議就是共同收養社福機構的孩子,同志自己的孩子倒是沒人會跳出來說同志不准養(也許只是我沒看到XD),但是顯然開放後最先面臨的是:現今社會連同婚都爭議這麼大,小孩子真能承受同儕壓力?社福機構不優先給同性家庭收養是不是會被同志團體罵歧視?我想同志真的要好好思量是否這點要先退一步,等同性家庭受到大眾認同後再來爭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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