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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19 13:14: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ipc444 ()
標題 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
時間 Tue Dec 18 13:25:00 2018



※ 引述《shiwenli (別哭)》之銘言:
: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 2018-12-18 11:02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即時報導
: 20歲林姓男子清晨幫母親送貨,在石碇區與四輛法拉利超跑發生車禍,修維費恐達千萬元
: ,導致生活陷入困境。除了捐贈送暖,民間也發起修法遊說運動,呼籲立法院訂定「超跑
: 條款」,也就是非刻意撞上超跑,賠償必須有上限。
: 資深金融界人士張晉源今(18)日在臉書上發起連署,呼籲立法院制定「超跑條款」。他
: 表示,貧富差距變大,天價超跑變多,一般人不小心擦撞到了不止賠不起生活還會陷入困
: 境,看到名車就要讓他三公尺。
: 張晉源在臉書寫說:「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否則台灣會變成有錢橫衝
: 直撞,沒錢滾到旁邊去的鬼地方!」
: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543131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圖]
20歲林姓男子清晨幫母親送貨,在石碇區與四輛法拉利超跑發生車禍,修維費恐達千萬元,導致生活陷入困境。除了捐贈送暖,民間... ...

 


其實這個問題從法律層面來說

是蠻有意義的討論

先把討論範圍限定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會更聚焦


首先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 基礎法理就是填補損害

而不具有懲罰性質(除了少數法條例外)


在進入現代社會中之後

受科技發達所賜 人們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同時 也在面臨更多的風險

歸根究柢

民法所要處理的問題 就是當風險發生 損害產生的時候 應該要由誰來負責


一般車禍發生時

我們會認為 應該由可以歸咎責任的一方去承擔風險

意思就是

當這起車禍是因為你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 你就應該去承擔風險

去把這個風險填補起來 也就是賠償損失


這種概念化的思考流程是很重要的

當你能用這種概念化思考的時候 才是真正進入法律的領域

從法律角度來說 要你付錢賠償別人車禍受損 不是很單純的天理存在

而是經由概念化思考流程得出的結果

因為你可以被歸咎責任 所以你承擔風險 所以你負責拿錢出來填補損失 也就是賠償



但反過來說 如果是過度高於期待以外的風險呢??

假設這是一個理性社會 然後人們做事前都先思考過風險


那我會假設

我開車時候 大概會有1%的機會出車禍 然後約莫要給付50萬賠償金

這種風險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我願意開車


但我萬萬沒想到

竟然出一次車禍 要賠500萬 這個風險已經超出我預想的範圍了

這時候 民法就應該重新思考風險的分擔

如果不處理 就只有兩種結論

一種是大家都不管風險了 誰出事誰倒楣

但這種做法並不公平 因為法律的存在就是要降低運氣對於你人生的影響力


另一種是大家都過度在意風險 所以沒人敢開車了

這樣反而是文明的倒退



所以現在既然要重新分配風險 那要怎麼分配呢??

你說讓撞人的分配不公平

那讓被撞的分配也很不公平阿 這樣他不是很衰小嗎 被撞還要自己承擔風險

當然有些很極端的想法 可能認為 你既然有錢買豪車 就應該承擔風險阿

當然這也是一種價值選擇


但比較一般的解決辦法是

讓風險由整個社會承擔 這樣每個人都不會因為風險而導致無法生活

一人要出2500萬很難 但全台灣一人出一塊就很簡單 是一樣的道理

而這也是保險的原因



然而我國政府並沒利用保險來處理上述風險



所以理論上 應該要設置某種新型態的保險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是指透過公權力去平攤風險 而不是商業保險

應該有一個類似保險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

而不是直接修改法律 讓被撞的人去承擔風險

這樣的選擇會更加的社會政策導向 也比較符合民法一貫的思考脈絡


但我們仍然要面臨一個問題

究竟這種保險 是要由開車的人保 還是被撞的人保??

這仍然是價值選擇的問題

進一步來說

假設被撞的人保了 但是保險公司又向開車的人去討錢

這樣也會失去分攤風險的原意



結論上來說 這個問題應該不只是單純修個法條就可以好好解決的

但問題能被提出來討論 仍然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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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178.103
※ 文章代碼(AID): #1S68Iu7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110712.A.1DB.html
zzahoward: 不就超額第三人財損嗎........1F 12/18 13:26
是我講不夠清楚
我知道有商業保險在處理這件事情
但我認為應該由政府推出類似保險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
前提是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啦
bbdirty5566: 保險是保護受害者 不是保護加害者2F 12/18 13:27
innominate: 這篇才叫討論,難得八卦有這種文章3F 12/18 13:27
AboveTheRim: 價值選擇的問題  可以比較豪宅奢侈稅的概念4F 12/18 13:28
zzahoward: 所以我之前的文章就說把強制險保額保費同時提高阿5F 12/18 13:28
※ 編輯: cipc444 (210.242.178.103), 12/18/2018 13:30:12
SHINJOY: 沒錢掌握風險的有錢人 不配稱之為富人就別開什麼超跑了啦6F 12/18 13:28
AboveTheRim: 保險保費提高的根本原因 是 因為有錢人炫富 ??!!7F 12/18 13:29
lichai: 不是多個1千元保費就有1千萬的超額,那政府幹麼不直接把強8F 12/18 13:29
lichai: 制險保費提高1千元,然後所有車主都強制有1千萬的額度
zzahoward: 風險控管越窮的人要越遵守紀律 有錢人反而不太需要控管10F 12/18 13:29
AboveTheRim: 這不合公平正義的邏輯吧?  憑什麼一般人要為了超跑11F 12/18 13:29
AboveTheRim: 多繳保險費  提高生活成本?
innominate: 公平正義? 誰的公平正義?13F 12/18 13:30
hohoinqma: 強制險不設賠償上限 然後保險金依車價徵收如何?14F 12/18 13:30
zzahoward: 笑死人 那我為什麼要為了一些體弱的繳健保費?15F 12/18 13:30
AboveTheRim: 累進稅率   反托拉斯法   哪個不是劫富濟貧的平衡?16F 12/18 13:31
innominate: 不要隨便舉大旗討論事情,那樣沒有任何幫助17F 12/18 13:31
zzahoward: 現在提高強制險保額就是降低窮人風險阿...你在想啥18F 12/18 13:31
AboveTheRim: 健保當然也算劫富濟貧的社會平衡機制19F 12/18 13:31
zzahoward: 有錢人買豪華車要背負奢侈稅、更多的燃料牌照稅20F 12/18 13:32
innominate: 你把稅制跟民事扯一起談有意義?21F 12/18 13:32
zzahoward: 提高強制險對有錢人完全沒好處阿 只有對窮人有好處22F 12/18 13:32
superfunjog: 這種東西就跟奢侈稅一樣,超跑是奢侈品,要買奢侈品23F 12/18 13:32
superfunjog: 就必須承擔奢侈稅,規定超跑一定要能承擔車險才能領
innominate: 稅制是稅制,現在談的是民事賠償的一般性原則25F 12/18 13:33
superfunjog: 牌,再由政府或產險公司對超跑車損限規劃相對應的商26F 12/18 13:33
superfunjog: 品
AboveTheRim: 如果保險有代位求償的問題   最根本解決之道還是28F 12/18 13:33
zzahoward: 強制險本來就是民事賠償的一環不是嗎?29F 12/18 13:33
innominate: 有的人還是不看這篇的內文...可惜一篇好文30F 12/18 13:33
zzahoward: 反過來說 你連個強制險都出不起是不是不要上路開車了?31F 12/18 13:34
AboveTheRim: 設定車損賠償上限  一兩百萬之類國民平均標準32F 12/18 13:34
innominate: @zza,我不是在回你33F 12/18 13:34
killerken: 有錢人敢臨停跑車也是要承擔風險啦!34F 12/18 13:36
LouisPrime: 有個概念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幫老弱殘攤健保費35F 12/18 13:38
LouisPrime: 憑什麼裝葉克膜花幾百萬,我沒生病要幫他買單
LouisPrime: 車損賠償上限賠完了,不夠的維修費誰要出?
z08462513: 大家都這樣想,台灣就沒有窮人啦38F 12/18 13:44
LouisPrime: 假如你不想要多花保費來提高保險額度,那乾脆禁止百萬39F 12/18 13:45
LouisPrime: 名車販售還比較省事
llgod: 跟愛滋奉差不多41F 12/18 13:48
s9523752: 完全單方肇責的車禍少之又少...42F 12/18 13:53
brycejack: 確實是該被拿出來討論 那個疲勞駕駛只是引出這問題而已43F 12/18 13:54
amury: 這篇寫得真好,大推。44F 12/18 14:04
cherrywo: 蠻贊同這篇的論點45F 12/18 14:05
babyMclaren: 但他們會說保險是仇視富人耶46F 12/18 14:05
DIVIS: 交通每個人都會用到 政府出沒有問題47F 12/18 14:06
DIVIS: 可是短視近利 不可能
Serovia: 這篇的觀點很幫幫,推49F 12/18 14:10
Ruid: 笑死人了有錢人臨停跑車那有什麼風險,拖吊看到就閃了那敢拖50F 12/18 14:20
lecheck: 嘖嘖51F 12/18 14:21
vincent0719: 推這篇52F 12/18 14:25
WindSucker: 跑車稅出53F 12/18 14:35
pttyzf: 推54F 12/18 14:50
cookieli: 觀念正確  推這篇55F 12/18 15:24
wadeabc: 我是覺得很奇怪,保險公司收了這麼多保費,結果還去跟對56F 12/18 15:59
wadeabc: 方求償,這樣保險公司根本無本生意
wadeabc: 收了保費不就是像健保一樣,分攤機率小的出事風險
wadeabc: 怎麼收了保費先出帳再跟對方求償,保險公司真爽
starforest: 推60F 12/18 16:32
ptt987654321: 本來就應該重新設立制度61F 12/18 16:39
ptt987654321: 算惹反正仇富標籤貼上去就贏了 不用討論了
joj4211: 難得八卦有這種文章+163F 12/18 16:41
gemini2010:64F 12/18 17:14
IVicole: 良性討論推65F 12/18 17:15
haohaobobo: 帶昂貴物品出門顧個保全保護很難嗎66F 12/18 17:21
haohaobobo: 故宮文物出展都知道顧保全了
drmit: 我還是無法理解68F 12/18 17:22
tikitaka: 推這篇討論文69F 12/18 17:35
gemini2010: 字70F 12/18 17:42
ThisIsAnID: 你忘記一個東西叫期望值了吧?撞到超跑當然要賠很多71F 12/18 17:49
ThisIsAnID:  但是機率超級低。
ThisIsAnID: 撞到超跑怎麼會是超乎期待的風險呢
Hatewoman: 超乎期待的不是發生的機率74F 12/18 18:18
Hatewoman: 而是發生的結果
Hatewoman: 撞超跑機會很低,但一撞就賠不起
Hatewoman: 所以要保險
Hatewoman: 跟健保概念很像
hawls: 推79F 12/18 18:59
poopllll: 啊嘶……是不是意圖暗示新版路考得新增道路心智平衡測80F 12/18 19:01
poopllll: 試的潮概念餒
yadohime: 推一下 ~82F 12/18 19:10
teruru: 說的好但你把問題設想的太複雜,法律基本上就是大家公德83F 12/18 19:19
teruru: 在中上水準在處理問題而已,像這件案件問題其實出在違停
teruru: ,經濟差距,超跑這麼貴本來就該好好在專有停車場停,停
teruru: 在路邊還違停根本就該有承擔問題的風險能力....像是偷竊
teruru: ,故意破壞等等,我要說的是不管民法或刑法還是行政法都
teruru: 應該要開始加入不成文的優點,像是變量...這樣的時候話公
teruru: 平性才能提升,才不會出現一堆莫名的判決.大家也會更遵守
teruru: 法律,保險只會讓信仰資本主義的人噓而已,這世界連健保
teruru: 都有人不爽...
nixon: 就是應對這種風險, 保險公司才有超額險啊92F 12/18 19:29
nixon: 而且超額險費率絕對是一般人可以承擔的
a94037501: 我們的國家有一個東西叫保險94F 12/18 19:31
ebeta: 還是支持有錢人就該多付點錢保險繳稅,而不是因為這幾個人95F 12/18 20:20
ebeta: ,所有成本要轉嫁到社會或是個人身上!
cloudwolf: 推97F 12/18 22:23
yeustream: 推98F 12/19 01:15
daniel1309: 推99F 12/19 02:47
Rtkcrab: 有推有保佑100F 12/19 10:02
ironkyoater: 推101F 12/1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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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12-19 14:59:21 (台灣)
  12-19 14:59 TW
一千多元超額責任險快去保就不用帶風向了,若雙方都保了其實就是保險公司賠付,就是社會平均分攤的概念啊
2樓 時間: 2018-12-19 15:04:50 (台灣)
  12-19 15:04 TW
自己若有超跑,肯定會每年乖乖保超額責任險,無論撞人或賠自己,本來就會多付些保費啊
3樓 時間: 2018-12-19 15:06:18 (台灣)
  12-19 15:06 TW
這一篇比上一篇稍微進步一點,上一篇只說要來個超跑條例,但條例裡面什麼鬼都沒提
但是基本問題還是,保險不做賠錢生意,如果非強制的話一千塊肯定要賠錢
但強制的話有多少人覺得合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4樓 時間: 2018-12-19 15:07:32 (台灣)
  12-19 15:07 TW
有錢買超跑得我想大多都有錢去投保險啦,問題是出在於不開超跑的一方才對
5樓 時間: 2018-12-19 15:29:13 (台灣)
  12-19 15:29 TW
如果侵害他人財產的人不用應負該有的責罰和賠償,我想會有更多人願意去故意侵害他人財產
6樓 時間: 2019-01-13 18:48:47 (台灣)
  01-13 18:48 TW
不保險,對方賠不起,拍拍屁股耍賴,超跑車主不會比較好過。不要以為車禍,每個人都乖乖賠償,有些人連駕照都沒有,罰金也不繳,不然就是銀行的權利車。遇到這種,你一毛都別想拿到好嗎……
7樓 時間: 2019-01-13 18:52:42 (台灣)
  01-13 18:52 TW
保險是保障自己的財產身體受到損失的時候,能夠得到合理的補償,只靠肇事者去賠,拿不到補償的風險不低,就像欠錢不還的人到處都是…。人家不賠又沒財產,大不了就去關,能拿他怎樣……。
8樓 時間: 2019-01-15 13:04:53 (台灣)
  01-15 13:04 TW
然後呢?人家臉皮夠厚啊!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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