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2 09:49:5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時間 Sat May 2 03:30:55 2020
: → kaky: 所以你在路上看到生病的人要把牠們隔離?XDDD 古代是這麼幹的 05/01 23:31
不然咧? 現在那些得武漢肺炎的人隔離假的?所以現在是古代? 傳染病防治法假的?
笑死人了 拿精神病跟武漢肺炎比一比 就知道精神病有多偉大
精神病 武漢肺炎
就算有殺人可能也可以自在爬爬走 強制隔離 康復要驗好幾次確認陰性才能放出來
沒病識感 無症狀就可以傳染 所以自己有傳染力時也不會知道
對社會有潛在危害 傳染力也不是100%的 只是很高而已
出事以後無罪 雖然也只罰款 但只少不是不用負責
不是自願得病的很可憐 幹,有誰自願被傳染的? 更何況無症狀就可以被傳染 根本無法誰是危險源
自行停藥無法可罰 你被驗出陽性就是強制隔離不由分說
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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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5-01 18:04 ■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05-01 19:40 ■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05-01 21:16 ■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05-01 21:34 ■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 05-02 03:30 ■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05-02 07:15 ■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推 : 台灣人的最愛 政客不修法 好棒棒1F 05/02 03:32
推 : 民眾罵 政府嘴法官亂判 法官嘴政府不修法 歡迎來到鬼島2F 05/02 03:34
推 : 法律長這樣 用電腦跑也是如此3F 05/02 03:35
推 : 精神衛生法本來對於有需要者就可以強制住院4F 05/02 03:36
→ : 這樣一竿子打翻所有精神疾病患者,台灣有地方隔離?
→ : 這樣一竿子打翻所有精神疾病患者,台灣有地方隔離?
推 : 只能說這次法官醫生都推了一大把 你我平民欠殺推一小6F 05/02 03:36
→ : 把
→ : 把
→ : 不想打翻,至少做些比較符合常理的判決。這次判決正反材8F 05/02 03:41
→ : 料都有,實際上判輕也就罵罵罷了,判無罪才是真的打翻的
→ : 主因。人們並不是不會同情,但是那是站在不會危害自己角
→ : 度上來講的。如果會危害自身安全,同情兩字就廉價多了,
→ : 自己身命都保證不了,要怎同情別人?當你餓肚子,你會分
→ : 手上麵包給其他人?除非是陰謀論,這次判決是刻意挑起人
→ : 們對疾病者的反感。不然這判決,不只沒達到人權的目的,
→ : 料都有,實際上判輕也就罵罵罷了,判無罪才是真的打翻的
→ : 主因。人們並不是不會同情,但是那是站在不會危害自己角
→ : 度上來講的。如果會危害自身安全,同情兩字就廉價多了,
→ : 自己身命都保證不了,要怎同情別人?當你餓肚子,你會分
→ : 手上麵包給其他人?除非是陰謀論,這次判決是刻意挑起人
→ : 們對疾病者的反感。不然這判決,不只沒達到人權的目的,
推 : 最後立法院的政客會轉移焦點 不了了之 垃圾政治人15F 05/02 03:44
→ : 反而其他症狀輕微的都被他拖累。16F 05/02 03:44
→ : 分屍跟他們無關 隨機殺人跟他們無關 他們只要選票就好17F 05/02 03:44
→ : 法院的判決,是要判斷國家對這個被告到底應該不應該18F 05/02 03:45
→ : 用刑罰去處罰,如果要想到是否符合常理、人民期待
→ : 那也不用法官,何況這個案件本來就不是什麼尋常案件
→ : 用刑罰去處罰,如果要想到是否符合常理、人民期待
→ : 那也不用法官,何況這個案件本來就不是什麼尋常案件
→ : 就說了,這次材料並不是一定得無罪,減刑也做得到。21F 05/02 03:46
→ : 那不符合"常理"又有什麼奇怪?22F 05/02 03:46
→ : 判重刑那叫民粹,的確不該。但這次判決書,被一堆人質疑23F 05/02 03:46
→ : 不是得不得,19條兩項是不一樣的情況,不是給法官選24F 05/02 03:46
→ : 根本不採用對被告不利的證據。這已經讓一堆人無法接受了25F 05/02 03:46
推 : 不就一堆鍵盤正義戰士26F 05/02 03:47
→ : 如果採用其他人證詞的話,其實或多或少能弄點刑罰上去。27F 05/02 03:47
→ : 證據是被選擇的。除非你認為上訴後,那些證據也不會被採
→ : 證據是被選擇的。除非你認為上訴後,那些證據也不會被採
→ : 嘴完醫生 嘴法官,說不定是現實是個魯蛇 為了29F 05/02 03:47
→ : 用,不然你這說法,未來可能就被推翻了。30F 05/02 03:47
→ : 表現出 假掰正義態度,安慰自己而已31F 05/02 03:48
→ : 如果被推翻,那就是另外一個法官認為有,而不是配合32F 05/02 03:48
→ : 民意,法律見解有出入正常、事實有無的判斷,在沒有
→ : 民意,法律見解有出入正常、事實有無的判斷,在沒有
→ : 是這樣說,但也代表這些東西都是可以被選擇的結果。34F 05/02 03:49
→ : 上帝視角,本來也只能用推斷的,問題就是鄉民用自己35F 05/02 03:49
→ : 的感覺去評論別人基於專業下的判斷
→ : 的感覺去評論別人基於專業下的判斷
→ : 法官並不是不能考慮"社會"層面的影響。而且重點是,這次37F 05/02 03:49
→ : 無罪基本上所有人都輸,沒有贏家。
→ : 無罪基本上所有人都輸,沒有贏家。
→ : 要考量也是在量刑,這問題是有沒有罰,無從考量39F 05/02 03:50
→ : 社會對法官不滿、對精神疾病者不滿、對犯人不滿。你說這40F 05/02 03:50
→ : 法官的考量,在判最長期限的監護時,就參入了你要的41F 05/02 03:50
→ : 次判決最終結果有什麼可以說的?法官很超然?就這樣?42F 05/02 03:50
→ : 但你還是不滿,因為反正要罰要有人負責,你們才滿意43F 05/02 03:50
→ : 如果是的話,真的就不能怪人民打算打翻一堆精神疾病患者44F 05/02 03:51
→ : 才符合你心中的正義45F 05/02 03:51
→ : 一堆人就想搞中共人治那套啊46F 05/02 03:51
→ : 因為這就是法官的目的。他應該能預見,但他還是做出相對47F 05/02 03:51
→ : 法院判決,沒有枉法、沒有不認真,那就尊重判決阿48F 05/02 03:51
→ : 判決。反正最終就是丟給二三審處理。49F 05/02 03:51
→ : 今天說你有病就有病,沒病就沒病,是不用評估的喔50F 05/02 03:51
→ : 你要去上訴,也是用法律的理由去51F 05/02 03:51
→ : 法官也不用看法條了,今天他爽就好52F 05/02 03:51
→ : 當然,所以才說替法官講話根本沒意義,二三審很可能會推53F 05/02 03:52
→ : 你以為判有罪檢察官就不會上訴嗎?54F 05/02 03:52
推 : 等高院判有罪了,我們再來看看這些法匠仔怎麼說話,不急55F 05/02 03:52
→ : 翻。但這種事這次判決真的製造了一堆社會爭議。也無形中56F 05/02 03:52
→ : 錯了,你這個想法就等於二三審法官推翻=一審法官亂判57F 05/02 03:52
→ : 把精神疾病患者帶入比較慘的形式中。沒有贏家。58F 05/02 03:52
→ : 被告不是給你看到處罰後安心、讓你不再爭議的工具59F 05/02 03:53
→ : 可沒說他亂判,他有他的理由,不過他製造了社會問題。60F 05/02 03:53
→ : 我從頭到尾沒說一審錯誤,你怎會給我戴帽子呢?61F 05/02 03:53
→ : 我完全沒發現插進來一個其他網友62F 05/02 03:54
→ : 不是安心唷,如果今天對方真的無罪就算了。這案件就是爭63F 05/02 03:54
→ : 你看看之前媽媽嘴判賠 前後那些鍵盤法律人怎改變的 XD64F 05/02 03:54
→ : "真的"無罪就算了? 這不就是上帝視角嗎。所以想必65F 05/02 03:54
→ : 議很大,無罪的,不怕民粹壓力,刻意判他認為對的,這是66F 05/02 03:54
→ : 你應該認為要採有罪推定,除非"真的"無罪否則要罰67F 05/02 03:55
→ : 很正常的好法官。問題現在就爭議大,證據選擇上一堆人不68F 05/02 03:55
→ : 滿,才會造成這情況。
→ : 他做出判決,所以沒人能說他錯,所以我才強調社會問題。
→ : 然後有罪推定?基本上看起來的確是有罪喔,人都被殺了。
→ : 滿,才會造成這情況。
→ : 他做出判決,所以沒人能說他錯,所以我才強調社會問題。
→ : 然後有罪推定?基本上看起來的確是有罪喔,人都被殺了。
推 : 我是覺得大家不用急,還沒定讞前誰會崩潰還不知道w72F 05/02 03:56
→ : 現在問題是在對當時是否有辨識能力做辯解。所以這邊強調73F 05/02 03:56
→ : 無罪推定還是有罪推定是沒意義。不管怎樣都有結果了,如
→ : 無罪推定還是有罪推定是沒意義。不管怎樣都有結果了,如
→ : 到時候又一堆學者砲實務民粹顢頇喊要司改,看多了啦ww75F 05/02 03:57
→ : 果真的無罪推定,你也得選一個好的說法。而不是不採信就76F 05/02 03:57
→ : 這句話大概就是法律人跟你無法溝通的地方,無罪推定77F 05/02 03:57
→ : 結束了。畢竟今天你不採信,別人採信。你說怎談。78F 05/02 03:57
→ : 很難做到,但通常難的是人們都喜歡有罪推定79F 05/02 03:58
→ : 今天人沒死,我也是無罪推定,今天是人死了,所以這無罪80F 05/02 03:58
→ : 才需要用比較嚴格的角度去檢視。
→ : 太過簡單的說法是無法服眾的。
→ : 才需要用比較嚴格的角度去檢視。
→ : 太過簡單的說法是無法服眾的。
→ : 所以我才會說無法溝通,反過來,你是用殺人罪去對被83F 05/02 03:59
→ : 告,才更應該要嚴守無罪推定原則
→ : 告,才更應該要嚴守無罪推定原則
→ : 錯了,我是用過失致死。並不是殺人罪。85F 05/02 04:00
→ : 前面有看我講的,基本上我是強調這些人如果停藥,就該預
→ : 前面有看我講的,基本上我是強調這些人如果停藥,就該預
→ : 你這是自助餐阿,這個案子最不可能的就是過失致死87F 05/02 04:00
→ : 見可能的結局。88F 05/02 04:00
→ : 因為原告自己承認,有殺人故意,下面有摘錄你可以看89F 05/02 04:01
→ : 這要看檢察官怎收集證據,不去收集當然不可能。90F 05/02 04:01
→ : 所以我才從停藥方面著手呀,這邊討論的都是殺人當下辨識
→ : 能力。這邊是要證明到底有沒辨識能力。
→ : 所以我才從停藥方面著手呀,這邊討論的都是殺人當下辨識
→ : 能力。這邊是要證明到底有沒辨識能力。
推 : 你講的其實就是想說有19III,但其實這條不這樣解釋93F 05/02 04:07
→ : 其實法律真的不是文字上解釋而已,就像你不會隨便
→ : 去質疑其他專業一樣
→ : 其實法律真的不是文字上解釋而已,就像你不會隨便
→ : 去質疑其他專業一樣
→ : 法律有個好玩的地方,都是立法委員立的法。現在說的,和96F 05/02 04:12
→ : 未來說的不一定一樣,也會受到民眾意見的影響。所以條文
→ : 使用上,你當然只能照"文字上"讓法律人解釋。不過這次判
→ : 決後,如果被調整,這邊說民粹其實也很怪,因為你們依然
→ : 是照著"文字上"的解釋走。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這問題真
→ : 的是社會層面的問題。如果真的認定無罪,最終就真的調整
→ : 法條而已。至於人權?看酒駕..就知道民意下沒什麼人權好
→ : 講的。當初說連坐法違憲,現在也沒人去釋憲。
→ : 所以真的也不用講太多就是了,只是暫時性,人民會對精神
→ : 病患者抱持不信任感,大概又需要時間去消彌了。
→ : 所以我只能說,一竿子打翻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這能怪誰?
→ : 下判決前都是可以預見的啦。只能這樣講。
→ : 未來說的不一定一樣,也會受到民眾意見的影響。所以條文
→ : 使用上,你當然只能照"文字上"讓法律人解釋。不過這次判
→ : 決後,如果被調整,這邊說民粹其實也很怪,因為你們依然
→ : 是照著"文字上"的解釋走。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這問題真
→ : 的是社會層面的問題。如果真的認定無罪,最終就真的調整
→ : 法條而已。至於人權?看酒駕..就知道民意下沒什麼人權好
→ : 講的。當初說連坐法違憲,現在也沒人去釋憲。
→ : 所以真的也不用講太多就是了,只是暫時性,人民會對精神
→ : 病患者抱持不信任感,大概又需要時間去消彌了。
→ : 所以我只能說,一竿子打翻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這能怪誰?
→ : 下判決前都是可以預見的啦。只能這樣講。
推 : 別說酒駕 說肺炎就好 人權 顆顆108F 05/02 04:18
→ : 我也不會說他錯,不過結局就是這樣,算是比較差的結局。109F 05/02 04:19
推 : 這法官根本用心良苦的反串,把精神病患者推往更受社會歧110F 05/02 04:28
→ : 視與排擠的深淵。
→ : 視與排擠的深淵。
→ : 今年是踢皮球元年114F 05/02 08:30
推 : 樓上 那是美國,台灣高機率幾年後就從精神病院出來繼續115F 05/02 09:19
→ : 在有精神病的情況下有高機率危害社會
→ : 在有精神病的情況下有高機率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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