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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ruceX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14 11:49: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giburi (gogiburi)
標題 Re: [新聞] 王金平願提供擔保 請法院暫保黨籍及立委
時間 Thu Sep 12 17:31:54 2013


※ 引述《moose01 (球=嘴砲)》之銘言:
: ※ 引述《bravee (勇敢E)》之銘言:
: : 2013年09月12日16:25
: : 【丁牧群/台北報導】遭國民黨註銷黨籍的王金平昨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況假處分
: : 」,希望暫保黨籍及立委名籍。北院下午開庭,王金平沒有出庭,委由律師許英傑提出3項
: : 請求。
: : 王金平的3項請求分別是:1.願提供擔保,禁止中國國民黨在黨籍訴訟終結前,發出「黨籍
: : 喪失證明書」給中央選委會備案。2.禁止立法院註銷王金平的立法委員名籍。3.在暫時處
: : 分裁定前,暫時准許王金平行使中國國民黨黨員職權。
: : 中國國民黨的委任律師陳明則請求合議庭駁回王金平所有訴求,並由王負擔訴訟費用,且
: : 如果合議庭核准王金平聲請的假處分,中國國民黨願提供反擔保,請法院撤銷假處分。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912/257823
王金平願提供擔保請法院暫保黨籍及立委 | 即時新聞 | 20130912 | 蘋果日報
[圖]
【丁牧群/台北報導】遭國民黨註銷黨籍的王金平昨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況假處分」,希望暫保黨籍及立委名籍。北院下午開庭,王金平沒有出庭,委由律師許英傑提出3項請求。王金平的3項請求分別是:1.願提供擔 ...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10001&FLNO=536
: 民訴第536條第1項
: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
: 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
: ,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
: 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
: 銷假處分。
: 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國民黨要拿錢給王金平?
: 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失?國民黨有損失了什麼?聲譽?
: 就算真的聲譽有損失,也可以由法院審判或監察院調查以維持其聲譽,哪裡難以補償?
: 法院認證自己無能?
: 特別情事?什麼特別情事?
: 這律師根本搞不清楚反擔保是怎麼用的

陳律師是腦袋非常非常清楚而且經驗豐富的律師,我想他不至於會搞不清楚這件事。

可不可行不是鍵盤鄉民說了算,也不是律師說了算,是法院說了才算。
問題是如果你不向法院主張,法院也不會主動幫你想可不可以反擔保。

理論上有一點點機會就要去試,反正被駁回就被駁回,不會因此損失更多。

相反地,如果理論上一點點可能還自己設限,那麼可能會被當事人罵到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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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56.78
greedypeople:這麼講也是有道理1F 09/12 17:32
euphoria01:收錢就要辦事 對吧2F 09/12 17:33
yisdl:有提有機會阿 即便機會只有1% 還是比0%好3F 09/12 17:33
nixon:本來就是該申請就要申請, 被駁回也不扣錢4F 09/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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