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標題 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霸占5時間 Wed Feb 21 12:55:07 2024
※ 引述《markban (馬克白)》之銘言:
: 看到笑出來
: 尤其是這段
: 律師簡榮宗表示,根據台北市政府的相關文件,西門町的土地跟建物都是台北市政府的,
: 北市府租給「柯達百貨公司」,柯達百貨再轉租給NET,而這個租約在2011年12月31日到
: 期,但NET卻不想還,搞到最後北市府申請強制執行,拖到2016年底才搬離。
: 重點是
: 台北市政府有申請到法院強制執行
: 基隆市政府有去申請嗎
: 還是自己嘴巴講一講
: 就帶警察衝進去
: 現在出事了
: 該負什麼責任就好好扛起來
: = =
看到你談就有夠好笑!
當初簽的是租約!
這是OT合約!
事件爆發就是在
點交當天,乙方沒有人到場!
甲方在警察見證下開鎖,完成點交象徵性的儀式。
如果不取任何財物,你NET主張個毛丫?
甲方和乙方是有約定點交的。
你是合約的乙方嗎?
再貼給你看!
https://imgur.com/eLWwrvR
https://imgur.com/14hVUrZ
所有OT的合約一定會有這一條!
5.5.5乙方承諾就資產相關設施與第三人簽署出租、出借等契約書中,應約定除
甲方事前另有書面同意者外,於乙方喪失辦理本契約營運之權利時,
乙方與該第三人間
之契約亦同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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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1.91.224 (臺灣)
※ 作者: bulden 2024-02-21 12: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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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霸占5
02-21 12:55 bulden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6:28
推 kevin05233: 合約到期前不主動去談續約 到期後賴1F 211.76.66.113 台灣 02/21 12:56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6:56
→ kevin05233: 著不走 跟賴著不拆有87%像2F 211.76.66.113 台灣 02/21 12:56
推 sharetw: 白話:市府沒有跟NET簽約3F 112.78.70.246 台灣 02/21 12:56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7:33
推 floz: 內特改名賴特4F 114.24.205.187 台灣 02/21 12:57
推 Nemophila: 逕行點交是可以的,不然對方不來不就沒完沒了5F 220.138.45.105 台灣 02/21 13:01
推 tigertiger: 如果繼續民進黨當市長,是不是就給NET爽爽用下去7F 111.83.249.161 台灣 02/21 13:02
→ bulden: 這種事我就做過丫,房客最後走到簡易庭還不是拿錢來和解。9F 210.201.91.224 台灣 02/21 13:02
推 af912653: 支持net 的 開放鄉民入住家中 法院還沒判決前都不能趕走我們喔11F 114.32.65.42 台灣 02/2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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