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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9-02 03:37: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nshin (高級工讀生)
標題 Re: [FB] 吳音寧: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不去議會
時間 Sat Sep  1 20:50:05 2018


※ 引述《AESA (AESA)》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為了民主法治體制,會遵守法規,不去議會列席
: FB連結:https://reurl.cc/NjL7p
吳音寧
[圖]
遵守法規,不是民主法治體制最基本的原則嗎?
 
台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控(股權占比15%)、投資台北捷運公司(股權占比73.75%)、投資悠遊卡公司(股權占比39.27%)、投資台北畜產公司(股權占比4... ...

 
: FB內容:
: 遵守法規,不是民主法治體制最基本的原則嗎?
:  
: 台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控(股權占比15%)、投資台北捷運公司(股權占比73.75%)、投
: 資悠遊卡公司(股權占比39.27%)、投資台北畜產公司(股權占比48%)、投資台北花卉
: 公司(股權占比40%)、投資台北漁產公司(股權占比48%)、投資台北農產運銷公司(股
: 權占比22.76%)、還投資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股權占比6.67%)等等。
:  
: 為了相關投資事業的管理及監督,台北市政府訂定了「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
: 條例」,經議會通過,規範相關權責事項,包含應由何人到議會列席等。
:  
: 明明白白公告的法規,市府投資事業一體適用的法規。
:  
: 不管誰在市府投資的公司裡擔任總經理或董事長的職務,都應遵循的法規。不因人設事,
: 才是民主法治的意義。
:  
: 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各位大大的高見剛剛都拜讀了

如醍醐灌頂

在下實感欽佩

興奮莫名









爰提出個人淺見

如下

望不吝賜教











一、吳音寧

是臺灣作家兼農村運動工作者,出生於彰化縣溪州鄉,彰化女
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台灣日報》、文建會《文化
視窗》編輯、彰化縣溪州鄉公所主任秘書。


曾獲彰化縣磺溪文學獎、法律文學創作獎首獎、時報文學獎人
間新人獎。2001年進入墨西哥查巴達民族解放軍(EZLN,
Ejercito Zapatista de Liberacion Nacional ,英譯為
Zapatista National Liberation Army)的自治區探訪,結合
查巴達領導人馬訶士(Subcommandante Marcos )的童話詩文
及報導,輯為《蒙面叢林》一書出版。2005年白米炸彈客楊儒
門入獄服刑後,吳音寧與其書信往來,鼓勵他透過書信寫下自
己的故事[1] 。2007年,出版25萬字的《江湖在哪裡?——台

灣農業觀察》記錄下戰後50年台灣農業的發展與困境,被獲評
為當年的中時開卷版年度十大好書之一。2008年,出版個人詩集
《危崖有花》,用詩的語言紀錄下多年成長蛻變的過程。

2017年6 月21日,獲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推薦,擔任臺北農產運
銷公司總經理,期間獲得總統蔡英文、總統府祕書長陳菊、彰化
縣長魏明谷以及多個市場公會等個人及團體支援。

(擷取自維基百科)



上面有看到新潮流派系人員跟大老

也有小英

民進黨大老力挺人物







二、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民進黨為了踢出雲林張榮味在產銷公司的勢力(當
時的總經理韓國瑜),聯合台北市市長柯文哲的人事爭議,民進
黨方面仍在積極運作此事,希望從拉攏張派人馬下手。在23席董
事中,民進黨因政黨輪替握有農委會5 名代表,在確保柯文哲仍
傾向與民進黨合作的狀態下,可以取得柯派的6 席支援,民進黨
打算只要讓張派的2 名董事「倒戈」,就有機會以「董事會過半
」的13席之姿,要求召開董事會,進行人事改選作業。


2017年6 月21日,北農公司宣佈,董事長職務由農委會、北市府
及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派系所認可的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接任,總
經理職務由彰化縣溪州鄉公所主任秘書吳音寧接任。

(擷取自維基百科)

所以現在他是北農公司總經理無誤

且看起來她很強調北農是民營公司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45524
每日一「盯寧」 柯文哲:北農不是一般民間企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台北市議會近期總質詢,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屢次成為市議員質詢焦點,出席魚翅宴、以特支費買殘菜等都受到各方檢視。面對每日一「盯寧」,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提醒,北農並非一般的民間企業。面對總經理特支費使用方式,遭國民黨籍市議員高度關注。吳音寧上午再度透過臉書發文反駁,並強調北農是民營公司,特支費 ...

 

非常強調~~







再來看一下內部人員

序號    職稱             姓名    代表單位        兼任職務
2       常務董事        翁震炘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糧署主任秘書
3       常務董事        張永成  中華民國農會     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
4       常務董事        李友親  臺北市政府
5       常務董事        王慶中  蔬菜業者
6       常務董事        陳振輝  農產運銷發展協會
7       常務董事        邱進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中華民國青果公會聯合會理事長
24      監察人          陳倉富  自然人身份
25      監察人          蕭忠郁  南投縣草屯鎮農會 草屯鎮農會總幹事
26      監察人          沈榮銘  自然人身份
8       董事            張郁慧  臺北市政府
9       董事            陳譽馨  臺北市政府
10      董事            劉寶緞  臺北市政府       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技正
11      董事            陳益宗  青果運銷合作社   青果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
12      董事            曾詠松  青果運銷合作社   青果運銷合作社總經理
13      董事            劉聖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委室簡任祕書
14      董事            蘇光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臺北市農會總幹事
15      董事            李慶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台灣技術服務社監察人
16      董事            王宋民  中華民國農會     埤頭鄉農會總幹事
17      董事            邱慶河  中華民國農會     臺東縣農會理事長
18      董事            吳明信  中華民國農會     秀水鄉農會總幹事
19      董事            葉文男  中華民國農會     鹽水區農會總幹事
20      董事            程建盛  水果業者         吉川水果行
21      董事            楊燿福  蔬菜業者
23      董事            張文賢  農產運銷發展協會 農產運銷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1       董事長          陳景峻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副市長

        總經理          吳音寧  2017年6月21日就任迄今
(擷取自維基百科)








再看一下這公司股權結構

公股45.52%                民股54.48%
     ↓                        ↓
行政院農委會占22.76%        農產品販運商及其他占20.19%
臺北市政府占22.76%          臺灣省青果運銷占9.48%
                           各級農會占24.81%
http://www.tapmc.com.taipei/Pages/About/Orgtype



臺北市政府持股才22.76%

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可憐~~


除非有人願意跟柯文哲他合作

先有人召開董事會

就其是否適任一事經過董事會普通決議通過

始能換掉總經理吳音寧

不過我常常作夢她後面總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影



我沒有證據

作夢也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不行喔

嘿嘿









三、臺北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辦法)

前身為是自治規則


後來

民政局等9 局處提送修正臺北市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

辦法等共計18件自治規則為「自治條例」乙案

見第46頁
http://tccmis.tcc.gov.tw/webFULLTEXT/FULLTEXTSH_Start.asp


再送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

臺北市政府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五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

10032055500 號令修正公佈名稱及全文 21 條

並自公佈日施行
https://goo.gl/kVc9zH


市議會通過的是具有「自治條例」位階

好極了









先分析下面幾點

1.公用事業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是甚麼事業的性質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 1 條
為確立農產品運銷秩序,調節供需,促進公平交易,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12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其設立及業務項目,由各級主管機
關規劃,並得編列預算予以補助。

前項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劃,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第 13 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以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為限:
一、農民團體。
二、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三、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及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
    人。
四、農民及農產品販運商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五、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出資組織之法人。
六、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農民團體或農民,及農產品
    販運商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組織除前項
第一款外,準用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但第二款、第三款
、第五款、第六款之法人,發起人人數及資格不受公司法第一百
二十八條之限制。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經營,以合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為
優先;合於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不得享有本法第十二條、第十
五條、第十七條所定之補助、土地取得及稅捐減徵等優待。



第 31 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不善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命其
改善、整頓;必要時,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改組、依法合併
或廢止其經營許可證。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30070







此也有臺北市政府新聞稿內容可資憑證

發佈機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聯絡人:江北鑾

聯絡資訊:02-2728-7768

有關輿論關注臺北市議會質詢北農事件、政風處配合協助,及北
農聲明係自負盈虧民營事業、政風無權查帳等,臺北市政府政風
處說明如下:


依法令規定,臺北市政府依法具有行政監督權責:
民國63年間,依據行政院函頒「籌設全台性農產運銷公司方案」
,正式成立「臺灣區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委託
經營臺北市第一果菜批發市場,開始營運,並於73年改組為「臺
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農公司),續於74 年 受託
經營臺北市第二果菜批發市場。復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2條、
第13條及第31條意旨,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其經營
主體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直轄市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對其得
依法監督,其組織(北農公司)準用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
;經營主體經營不善者,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得命經營主體
改善、整頓。依前揭法令,足證北農公司為公用事業非屬民營事
業,仍需受臺北市政府行政監督。


另依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第54條及第56條規定意旨,主管機
關(臺北市政府)應考核、檢查市場(北農公司)之經營管理,
分別予以獎勵或督促改進,並應對市場財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稽
查,市場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所稱財務事項應就下列事項為
之:…五、帳務處理之稽查。…七、其他有關財務事項之稽查。
依契約規定,臺北市政府具有指導監督及檢查考核權責:


臺北市政府與北農訂有「臺北市第一果菜批發市場委託經營管理
行政契約」及「臺北市第二果菜批發市場委託經營管理行政契約
」,內容略以,北農經營管理業務時,應接受臺北市政府依交易
法規定之指導監督及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考核,要求提供有關
營業資料時,北農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得依約處以懲罰性違約金
並得終止契約。依監察院調查報告,臺北市政府若未善盡監督責
任,即有違失:


監察院107 教調0002調查報告曾指出,依據農產品交易法規定,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其事物本質與法律規範均係公用
事業之性質,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地方主管機
關(臺北市政府)不能僅將北農視為一般民營公司,未善盡監督
責任,顯有違失,亟待改進(引自調查報告第2 至3 頁)。政風
處配合協助,於法有據:


依上述行政法令及行政契約,臺北市政府對北農公司具有指導監
督及檢查考核權限,市場(北農公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近期臺北市議會議員及媒體關注北農事件相關爭議與報導事項,
臺北市政府本於行政一體立場,為使事件迅速妥慎釐清,除責由
府內相關單位辦理查帳事宜,並指派政風處參與配合協助,尚屬
市府克盡直轄市主管機關對公用事業監督之權責,執行過程於法
有據。

https://goo.gl/F6wRcS


故可以知道

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用事業

北農公司不是一般所謂之營利公司

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具有公益性質

且跟臺北市政府訂有行政契約











2.憲法

第  108 條
(中央立法事項)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  公用事業。
八  合作事業。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看到沒有

第七款規定公用事業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基於中央與地方均權

這是全國一致性之事項


在下已考量憲法明文之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比例原則

很難說這件要因地制宜而由地方自己立法、執行











3.地方制度法

第 28 條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
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看了市議會的制訂過程

其實我只有找到這個
http://tccmis.tcc.gov.tw/webFULLTEXT/FULLTEXTSH_Start.asp


看起來沒有符合上開議會保留、干預保留、組織保留、重要保留







再來

第 48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
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
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
、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
管業務提出報告。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
會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
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業務質詢時,相
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看起來是定期會的開會

不包括臨時會





再來研究一下其職權

總經理(英語:General Manager ,縮寫:GM)在單一中小企業
,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裡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統籌
各業務部門的事務,位階僅次於董事長。而在規模較大的組織裡
,例如跨國企業,總經理的角色是其某個關係企業、事業體或分
支機構的最高行政負責人


而董事長(Chairman of the Board )則是資方代表,類似君主
概念,象徵企業「所有權」。總裁、執行長、總經理三者在股份
有限公司企業組織架構中的共同點是,皆由董事會或董事長任命
授權,執行並負責企業的實際營運,是公司「經營權」代表。

https://goo.gl/q4pt5W


另外略可歸納

(1)業務推廣
用總經理業務推廣費購買報廢蔬菜給社福團體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518/2756966

(2)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改建提出新版規畫案
https://goo.gl/9ZHLza
越癡越勇?謝寒冰諷吳音寧:不愧是最貴實習生 - 中時電子報
[圖]
北農總經理吳音寧今年3月針對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改建提出新版規畫案,較市府方案節省11億,卻遭市府以「未和公會溝通」為由駁回,對此,名嘴謝寒冰說,「吳音寧僅有9個月的設計時間,這樣不成熟的設計案」,吳音寧居然敢一口咬定「符合需求」,真是「越白癡越勇敢!」,果然「不愧是史上最貴實習生!」  謝寒冰指出,吳 ...

 

(3)使拍賣的蔬菜平均價格穩定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61257
肯定吳音寧照顧農民 賴揆:未來可做得更好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休市造成菜價暴跌,針對北農總經理吳音寧去留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尊重北農決定,不會再細究哪一方該負責任。賴清德表示,吳音寧擔任北農總經理期間,北農所拍賣的蔬菜平均價格比過去穩定,換句話說,照顧農民的目標是有達到的,這次事件應可給吳音寧很多的歷練,相信未來可以做得更好,至於去留,尊重 ...

 

等等之類

她就是主要之經營者、執行者

所以你很難講她不是業務主管




對照

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

第9條規定

市政府資本額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備詢
;董事長經市議會之邀請亦應列席備詢。

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係本府股
權代表,經市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如二者均非市政府股權代表,由市政府
指派股權代表一人列席報告。



你有沒有覺得奇怪~~

吳音寧說

臺北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投資事業

而總經理是她也不是市政府股權代表

所以依法

無庸列席報告


但是

地方制度法

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

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嘿嘿

吳音寧一律不出席是不是有問題






再來

第30條

重要的條文

嘿嘿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
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
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
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
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
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
院解釋之。




看到沒有

這個對照

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

無效


明明白白寫

       無效

          無效

             無效
  


既然有牴觸部分無效

就要遵守有效的地方制度法












四、結論

她臉書講

遵守法規,不是民主法治體制最基本的原則嗎?

台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控(股權占比15% )、投資台北捷運公
司(股權占比73.75%)、投資悠遊卡公司(股權占比39.27%)
、投資台北畜產公司(股權占比48% )、投資台北花卉公司(
股權占比40% )、投資台北漁產公司(股權占比48% )、投資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股權占比22.76%)、還投資桃園大眾捷運
公司(股權占比6.67% )等等。


為了相關投資事業的管理及監督,台北市政府訂定了「台北市
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經議會通過,規範相關權
責事項,包含應由何人到議會列席等。


明明白白公告的法規,市府投資事業一體適用的法規。

不管誰在市府投資的公司裡擔任總經理或董事長的職務,都應
遵循的法規。不因人設事,才是民主法治的意義。

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嘿嘿

妳在工三小








憲法規定公用事業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縣執行

因此有地方制度法規定

再者


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

無效

妳深讀法律

理應知之甚稔

地方制度法裝死不提喔









當然

日本有上乘條例或橫出條例之說

或是大法官解釋738號

在下小有研究一下

略懂




不過

既然這是中央立法事項

地方制度法也寫明了

我國也不是日本

日本憲法體制與我國也不一樣


至少在不違反地方制度法之前提下

市議會要因地制宜怎麼立法

當然也無可厚非



另外

函告無效對現有狀態很傷

協商未嘗不是好辦法

相信妳也是為農民利益在做事

既然有人要去協商了
https://goo.gl/pfQqad
吳音寧不懂?尚毅夫嗆:柯文哲才不懂 - Yahoo奇摩新聞
[圖]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北農總經理吳音寧再度槓上!北農市場改建案,北農提出的版本明明可以省11億,柯文哲卻重批「不可取」,還大罵「她(吳音寧)懂什麼東西」,但資深 ...

 

有台階下就好好下

不要到時候被打法律戰

戰到褲子都掉了

嘿嘿

















妳雖然聰穎

可惜啊

蒼天助柯不助吳

阿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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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Yei2O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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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4522525: 閱1F 39.8.130.232 台灣 09/01 20:53
好弱~你尻完了嗎


kuo1102:    顏射對了    什麼都對了2F 60.245.65.128 台灣 09/01 20:53
kk0716: 只要有綠色台灣價值 什麼法律都無效拉 XD3F 111.241.159.114 台灣 09/01 20:55
p720225: 記者出生4F 118.150.131.25 台灣 09/01 20:55
frankchin: 正解5F 223.138.123.124 台灣 09/01 20:56
sustainer123: 你法律系?6F 223.137.100.43 台灣 09/01 20:58
bartwang: 這麽多的資料給推7F 27.105.68.69 台灣 09/01 20:58
borhom: 推整理。您法律王?8F 118.233.172.58 台灣 09/01 20:58
Acone: 不好意思,問一下這次改建誰出錢啊?9F 180.204.68.216 台灣 09/01 20:59
不好意思,問一下臺中有什麼雞排好吃的嗎?

SayNothing: 胖子雞丁10F 114.41.59.8 台灣 09/01 21:01
一中那個喔~~讚

chigo0123: 這篇可以寄給監察院之類的嗎11F 111.71.27.124 台灣 09/01 21:02
joe581892: 有整理,學到很多,感謝。12F 101.136.254.11 台灣 09/01 21:02
maronster: 每次看大大拿法條打臉都覺得這才是文13F 114.26.130.192 台灣 09/01 21:03
maronster: 組應該要有的樣子
感謝~~

chyou2003: 覺青神教可不這麼想15F 49.216.165.81 台灣 09/01 21:08
miney: 她擺明曲解法條 既蠢又壞16F 36.231.113.169 台灣 09/01 21:19
Acone: 我還是懷念成龍雞排17F 180.204.68.216 台灣 09/01 21:24
idletime: 她就是愛吃自助餐咩18F 203.222.30.12 台灣 09/01 21:24
shiaobai: 愚蠢又壞+119F 42.74.236.133 台灣 09/01 21:29
exceedMyself: 推20F 42.77.185.231 台灣 09/01 21:34
piex: 推21F 114.24.118.157 台灣 09/01 21:41
jagarandy: 你漏看了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那22F 42.77.251.213 台灣 09/01 21:46
jagarandy: 個是指市政府的
jagarandy: 是說我還頂期待510會證明自己是票房毒
jagarandy: 藥
感謝指點~~我舉個例子

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21 條
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略)

這樣是不是只有犯竊盜罪為前提,才能成立加重竊盜罪?

沒有,二十六年上字第二二九九號判例認為竊佔行為也包括之

這樣地方制度法第48條第2項在解釋上未必只以第1項為適用前提

況且,條文特別只針對限縮至業務質詢,相關之業務主管一詞是可能有擴大其範圍的


f222051618: 專業推26F 123.241.221.166 台灣 09/01 22:18
Clency: 你法律系?27F 180.177.3.83 台灣 09/01 22:25
spksf0118666: 推28F 42.75.63.54 台灣 09/01 22:32
formatted: 很棒 給推29F 218.173.168.77 台灣 09/01 22:34
takako1014: 覺得胖子soso欸30F 175.97.48.116 台灣 09/01 22:37
leolin2: 小弟對地方自治了解不深,但北市府自己的31F 180.217.179.244 台灣 09/01 22:40
leolin2: 函示裡也指出,北農是受臺北市政府委託經
leolin2: 營臺北市第一果菜批發市場,果菜市場固然
leolin2: 是公用事業,但又是如何導出負責經營的也
leolin2: 是公用事業呢
AGODC: 各種打臉實習生36F 27.247.102.228 台灣 09/01 22:41
askey: 有台灣價值可以吃法律自助餐37F 1.165.127.231 台灣 09/01 22:41
leolin2: 再者,如果說北農是台北市府的所屬機關,38F 180.217.179.244 台灣 09/01 22:43
leolin2: 為何要與北農訂立行政契約而不是以行政規
leolin2: 則規定就好
感謝提醒。北農不是市府所屬機關

不過~~其實可以看一下農產品交易法第一條

可以分析出 一、有調節供需之用
           二、有公平交易,防止壟斷
           三、農產品,除了花卉外,是供應民生必需,不是單純提供產銷平台
               ,而是藉由相關調節措施有使蔬果數量、價格穩定之功能

個人淺見認為公益性實在太濃厚,很難說沒有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規定之適用

而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既然被擬制成機關,相關權責不可避免


andy279279: 推實事求是的精神41F 42.76.189.181 台灣 09/01 22:59
GOOGLEISGOD: 推整理42F 114.136.107.82 台灣 09/01 23:03
ulycess: 只能說你把英美公司法的體系套用到中華43F 163.22.133.218 台灣 09/01 23:08
ulycess: 民國公司上
科科~你醒了沒?文不對題


tamamad: 實事求是 訴求法條證據 推45F 220.132.125.222 台灣 09/01 23:09
KingKingCold: 挖靠這篇超級強!!!46F 119.18.8.112 澳大利亞 09/01 23:13
哈~~王王冷大大才強啦

endlesskarma: 沒專業的低能兒值得你花這篇幅嗆她?47F 118.150.164.105 台灣 09/01 23:25
endlesskarma: ???
kiffy: 這高級工讀生也太專業了!49F 1.162.72.115 台灣 09/01 23:41
gourmand: 哪個公司法老師不是留美的 報一下好嗎50F 125.230.88.156 台灣 09/01 23:56
科~我剛好知道~~劉渝生

AlarmBell: 雖然我全部看完了,但是還是給個懶人包51F 111.249.134.80 台灣 09/02 00:17
AlarmBell: :510依法出來面對!
Gon: 感覺明年國考會考啊…時事題53F 49.216.50.112 台灣 09/02 00:29
※ 編輯: binshin (111.83.170.49), 09/02/2018 00:36:42
fan119053: 看得我頭都暈了QQ54F 211.22.125.3 台灣 09/02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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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odesty: 網路之大 臥虎藏龍  能人輩出 沒細看56F 27.105.237.159 台灣 09/02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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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5F 417推 28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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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不是吧大哥 你講的似是而非~ 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 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你懂嗎? 除了賴清德既存違建要補繳房屋稅地價稅等等外 有幾個重點 補充一下~~ 一、公職人員財產申 …
    507F 327推 25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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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總統背書
這門官司打去中央
柯P也是穩被洗臉
所以後面柯P乾脆就當沒看見這人了
柯P有政治智慧能不去惹"現任總統"
身為柯粉但同時也是人民的就沒在怕了
特別是死老百姓賺沒多少的買藥錢,看著那種爽領250的 幹就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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