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標題 Re: [新聞]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時間 Fri Apr 14 17:03:22 2023
你整篇文章就是一篇觀念扭曲的廢文
紅線能不能停車? 不行,一秒都不行對吧
所以有什麼模糊地帶需要去判斷驅離還是開罰?
今天要是法規裡面說紅線偶爾可以停,或是使用Oppo手機貼在擋風玻璃上可以停
那當然就有爭議
所以假如需要有這樣的裁量,需要變的是法規而不是民眾檢舉
回過頭來,紅線違停就是罰,到底是需要什麼勸導還是驅離? 就不能停阿
難道你路上被陌生人揍了還要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長太醜讓人家看了反感?
今天的問題就在,警察花太多時間替民眾找理由了
你舉的例子要是今天紅線違停天天被檢舉,會有人被逼到跨越雙黃線?
你整篇說法只有一個部份正確,問題就是人
選出了民代、搞出這種方便比安全更重要的社會風氣
那堆父母親天天違停載小孩的低能身教
一邊羨慕國外交通好棒棒一邊說阿環境逼我要違規
台灣人就愛吃自助餐啦,所以沒救
※ 引述《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之銘言:
: 公部門跟許多人一直沒弄清楚方向
: 問題一直都不是限縮或開放檢舉項目
: 問題是在“人”
: 試想:7-8歲會上網的、20歲的競戰仔
: 30歲業務、40歲老爸、乃至60歲大媽
: 不同道路經驗的大家、檢舉權利完全一致
: 這怎麼可能會沒蒸液
: 警察都被教導要視狀況決定舉發或勸導/驅離
: 每個檢舉人難道同理心跟判斷能力一致嗎?
: 限縮項目超白癡、然後現在又一樣開放項目實在也不高明
: 話說今天有閃違停的車子越雙黃線
: 被檢舉逆向
: 如果是個有判斷能力的執法
: 想也知道是違停的錯
: 我相信違停的人應該也被檢舉了啦
: 但是必須越雙線的駕駛還得自己設法舉證、申訴
: 這就是最鮮明即時的例子
: 真的應該要讓檢舉人有正確觀念
: 不是一直在項目或法條上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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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90.117 (臺灣)
※ 作者: zzahoward 2023-04-14 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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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
04-14 17:03 zzahoward
※ 編輯: zzahoward (1.163.90.117 臺灣), 04/14/2023 17:04:20
→ Coma: 不過某黨議員紅線違停可以施壓員警回去講1F 04/14 17:04
推 tyantmf: 某黨還可以闖紅燈撞死人ㄟ某黨還可以闖紅燈撞死人ㄟ2F 04/14 17:06
→ Coma: 所以要回去講嗎?3F 04/14 17:11
→ alaokj: 還在違停
累不累啊
到底我文內哪個字在講違停了4F 04/14 17:19
推 alaokj: 哪裡一樣、你是不是沒看文章就推文?
北投那個案例一樣嗎?
他逆向逆很爽、一路逆嗎?8F 04/14 17:22
→ phoenixzro: 你誤會他的論點了,他的說法是有被迫違規的存在,例如被違停逼迫逆向,所以為何避免這種狀況,旁邊的違停也不能檢舉11F 04/14 17:25
→ arcross: 你誤會他了 他想表達的是檢舉人不能隨便檢舉 因為他認為檢舉人可命令警察 所以他支持檢舉但檢舉人要被考核14F 04/14 17:32
那他的論點更智障了,今天要是警察執法確實
還輪的到人民檢舉喔?
推 CCNCCN: 回去講就好了17F 04/14 17:37
推 kazami: 我是覺得可以檢舉 但是由警察檢舉 他們只要出去巡邏18F 04/14 17:38
今天警察執法確實早就輪不到民眾檢舉了 這件事情就本末倒置阿
※ 編輯: zzahoward (1.163.90.117 臺灣), 04/14/2023 17:39:28
→ kazami: 行車記錄器或是密錄器有照到就可以舉發 然後不要讓民眾檢舉
警察執法有一定程序 他反而不能平時巡邏然後靠行車紀錄器開單 如果景察可以這樣的話 那麼他只要去韋停嚴重的地方多走幾次 我想效果應該也會跟民眾檢舉一一樣有效19F 04/14 17:38
推 d88647511: 笑死 警察檢舉 警察根本不想開單
是沒看過警察走路去小七買東西 直接對面前違停
裝沒看見嗎26F 04/14 17:58
推 gg8n8nd34ss: 紅線停一秒都不行有點無限上崗了 暫停放人下來馬上走也不行的話 那計程車都不要做29F 04/14 18:04
→ d88647511: 每個人都放一秒 一百台車一百秒 還不是一樣
真的有放人需求 就評估安全性改畫黃線 或做內凹
不然每個都做生意最大 直接占掉外線卸貨下人31F 04/14 18:05
→ VL1003: 紅線就是不該停阿,如果要說沒地方放人,那要檢討的是臨停區或黃線的不足,而不是讓紅線可以隨便停。34F 04/14 18:22
推 vatog: 取締與否的確該以法條為準,盡力減少人為干預,否則只是打開關說與包庇的後門。36F 04/14 18:36
→ s0917: 現實就是有人提需求就劃紅線,根本找不到臨停區38F 04/14 19:29
→ elhazard01: 還有警察局前面30公尺的7-11與全家人行道違停 每天都視而不見的39F 04/14 20:35
→ QQ5566: 沒救 都是自己選的41F 04/14 22:39
推 ahyang: 只有球棒砸違停能救交通救國了42F 04/15 05:19
→ Anikk: 當檢舉達人被警察抱怨就代表這國家民情如何了43F 04/15 05:47
推 Ccsteeker: 沒錯紅線不能停,不要犯法,問題是公部門就是偷懶,「常常」一條路全部都是紅線,道路設計偷懶落後,然後法規僵硬死板,才會出現部分時段紅黃線開放停車,這種讓法規鄉民崩潰的事情出現。
https://i.imgur.com/C5wxKLy.jpg
照片路段本來是黃線+整條紅線,後來才改成這種可以臨停,有避車灣又有實體人行道的「正常用腦」設計,這種還去違規,就是「刻意違規」,處罰就是應該都,所以你說道路工程不重要嗎?
但是現在台灣大部分設計都是「無腦」一條路直直到底紅線,然後購車無限制,考照低能,放一堆人上路,然後再來抓違規,他媽的笑死。
根本稅金永動機,然後人民弱弱相殘,政府交通單位,爽爽過每天。44F 04/15 07:53
推 farseer7: 會選出這種民代不就是大多數人想違停嗎?不爽移民58F 04/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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