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ata (唐牛才是食神)
標題 [請益] 夫妻共同持有下,400萬免稅額問題
時間 Mon May 27 16:29:06 2024



我與太太於110/1月購入目前的住所,
兩人登記共同持有,但貸款人是我。

之後我因工作關係於112/1又購入另一間房
並將我的戶籍轉移過去持續至今,
太太的戶籍依然在第一間房。


由於第一間房的室內坪效不好,
想要滿6年之後賣掉重購,
所以有以下問題希望大家解答:


太太戶籍持續在第一間滿6年且無出租
那假設我們當時是1000萬購入,屆時1600萬賣出,仲介服務費,衛浴整修費用等加起來是100萬,
那課稅基礎額是否是:
1600萬-1000萬-100萬=500萬

其中我太太享有200萬免稅
(爬文有人提到夫妻共同持有的話
400萬免稅額是各半算,一人200萬)

所以應該是500-200=300萬
太太需要繳的稅是300萬的20%=60萬
我的話是500萬的20%=100萬
夫妻共同要繳160萬
那這樣不就同一件要繳兩次稅
一條牛扒兩層皮的概念?

假設只登記在太太一人名下,就很單純的500萬-400萬=100萬
100萬的20%=20萬

請問我的理解是否是錯的?
因為這樣算共同持有的稅反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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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8.135 (臺灣)
※ 作者: bluesata 2024-05-27 16:29:06
※ 文章代碼(AID): #1cL4HMCr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6798550.A.335.html
eddisontw: 看不懂 為什麼你的部分不適用200萬免稅額
你太太戶籍不是就設在裡面了?1F 05/27 16:46
bluesata: 因為我們是共同持有,但只有我太太的戶籍在這間3F 05/27 16:54
murasei: 都一樣20萬吧 配偶在裡面就可以啦4F 05/27 16:56
bustinjieber: 1. 服務費可認列,裝修不見得可以。
2. 假設應繳稅額是500萬,
夫妻就是一起看,不管是不是共同持有,
每六年,夫妻就是只能用一次,
然後超過400萬的部分是扣10%,
所以就是(500-400)*10%=10萬5F 05/27 16:59
mangojocker: 樓上正解
記得裝修費要有發票或收據證明11F 05/27 17:01
bluesata: 了解了 謝謝13F 05/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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