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1:22: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時間 Fri Mar 17 00:44:18 2017
重點是勞動部在告訴勞工
如果你同意休息日加班記得只要同意加一小時
這樣你就可以領到四小時的加班費
因為這是勞基法24條明文規定
但如果你傻傻的同意加四小時
那就會有這個函示的問題
就是你臨時想離開的話還要拿假出來請
然後領不滿四小時的加班費
反過來說
勞動部也同樣告訴老闆
要勞工在休息日加班的話記得要以四小時為基數
這樣既不會白給加班費
勞工要是有事想先離你還可能省一筆
至於勞基法第24條第三項的規定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這樣的文字用詞是不是有辦法讓你理解出勞動部這樣的解釋
我想當你是在做老闆的時候應該就辦法了
※ 引述《gina31126 (小六)》之銘言:
: 休息日加班需取得勞工同意,那勞工只同意加一小,剩下三小不同意還要請假嗎?
: 一小既然已有加班事實,就是應該給加班費四小啊。還要請假要不要扣全勤扣考績啊?
: DPP真的很容易給人看破手腳耶,既然是表姐的意思,我看英大總統的意思也八九不離十
: 了。
: 黨工說有第五點可以避免雇主濫用勞工請假的理由規避加班費,我就呵呵了。勞基法幾年
: 了?勞檢幾年了?有查完嗎?這解釋只是更方便老闆省加班費鑽漏洞而已。原本一例一休不
: 就是希望以價制量減少加班?現在這解釋一出,有效果嗎?
: 看來看去,只有砍七天假是真的。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45.119
※ 文章代碼(AID): #1Ooi3aB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682660.A.2CE.html
※ 同主題文章:
03-16 22:39 ■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6 23:56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 03-17 00:44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0:47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1:11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1:22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3:52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9:33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11:09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20:50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21:37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 : 第三段不用函釋 是本來法規一出來就知道的事情吧?1F 03/17 00:46
→ : 正確的法律觀念是法條沒寫的不能亂加。2F 03/17 00:46
推 : 頭腦正常的老闆 不用函釋 就要求4小時為基數的一休加班3F 03/17 00:46
→ : 鄉民看不懂啦4F 03/17 00:47
→ : 現實狀況其實是這樣 加班有兩種 一種事前就明確知道時數5F 03/17 00:47
→ : 法條內沒寫要做滿"約定",也就是不論何種原因,只要加班46F 03/17 00:47
→ : (像服務業就屬於這種) 另一種是假日臨時需要處理事情7F 03/17 00:47
→ : 小時內,就要算4小時,跟約不約無關。8F 03/17 00:48
推 : 正解9F 03/17 00:48
→ : 版上學生占最多數 看法條難免紙上談兵10F 03/17 00:48
推 : 老闆:牽扯公司營運問題,加班希望以四小時為基數,不11F 03/17 00:48
→ : 這種事前可能無法知道需要花多少時間12F 03/17 00:48
→ : 制度設計加班本來就是雙方約定 這點反而是改不了
→ : 制度設計加班本來就是雙方約定 這點反而是改不了
→ : 強求... (y/n) 回答的結果可能影響你接下來的工作...14F 03/17 00:49
→ : 其實吃人頭路真的比較弱勢,還是希望法律保障!
→ : 其實吃人頭路真的比較弱勢,還是希望法律保障!
推 : 勞基法寫得雙方約定=老闆說得算16F 03/17 00:51
→ :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些前提都是在約定好時數的情況下17F 03/17 00:52
→ : 那如果只約定好休息日加班 但沒約定要加多久 該怎麼辦?
→ : 那如果只約定好休息日加班 但沒約定要加多久 該怎麼辦?
→ : 那就是後者啊 老闆高興是可以叫你留下來看報紙上網19F 03/17 00:53
→ : 但這樣做他省不了錢 只是大家都不爽而已
→ : 但這樣做他省不了錢 只是大家都不爽而已
→ : 如果沒確定加班時數(不常態)就是依法給4小時倍數的規定加21F 03/17 00:55
→ : 班費 守法的老闆的話
→ : 班費 守法的老闆的話
→ : 但是加班內容是老闆可以決定 付錢要你看報紙上網不行嗎23F 03/17 00:56
→ : kimochi 不好但是不違法 法律不是用來處理這種問題的
→ : kimochi 不好但是不違法 法律不是用來處理這種問題的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279
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