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1:22: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時間 Fri Mar 17 01:22:21 2017
※ 引述《gina31126 (小六)》之銘言:
: ※ 引述《edward811022 (小龜兒)》之銘言:
: : 首先我不是黨工,只是覺得把公文看有這麼難嗎?還是現在流行看到資進黨的政策先跟
: 風
: : 噓
: : 內文就說明白了,雇主要你在休息日加班就是要事先約定好幾個基數,每一基數就是4
: 小
: : 時?
: : 但是今天的公文是在討論「特例」,特例是什麼?人總會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
: 急
: : 性
: : 一個政府訂政策就是要全盤考慮,即使只是概率很低的特例,還是要規範進去啊,這樣
: 遇
: : 到
: : 然後別扯什麼「被請假」,被請假就請搜集好證據好嗎?自己沒膽對抗資方就說白吧!
: 大家要不要回歸一例一休的修法原意啊。原意不就是希望以價制量,減少工時。如果有做
: 才能拿錢,那大家之前反對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幹嘛?也難怪台灣變形工時,兩頭班能玩
: 得那麼開心。
: 如果通勤時間一小時,加班一小,來回兩小,還有被打斷的休息日這些都要自己吞就對了
: 。
: 勞動部自己在網站上發的新聞稿。"另有鑑於勞工休息日出勤工作,將無法獲得充分休息
: ,為使雇主於指派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為審慎,爰明定4小時以內者、逾4小時至8小時以
: 內者或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應分別列計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工作時間及工資。"
: 在表姐函釋出來前,如果站在體恤勞工的出發點,完全可以解釋4小時以內皆需算四小時
: 加班費。我是不覺得接下來8小時12小時也要比照辦理,但至少該有個最低起跳價。臨時
: 請假也不是勞工願意的,奔喪,家裡有事,腸胃炎就已經很衰了。來上一小時的班,來回
: 通勤時間都已經花了下去了,卻只有一小時的錢,那這樣還符合原本政府美意嗎?
這哪有很意外
星期一出差星期日就叫你去搭飛機了
但勞工局說前往的時間不算加班 因為你沒有在工作
這跟手沒握方向盤不算工時有87%像
我還特別打去勞工局詢問
這樣不就沒讓勞工休息到嗎 不就違反例假日原則嗎
勞工局說可是你也沒工作到啊
哇塞!勞工局跟勞動部也沒有為勞工做到事 這樣算工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0.155.142
※ 文章代碼(AID): #1OoidFA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684943.A.29F.html
※ 同主題文章:
03-16 22:39 ■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6 23:56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0:44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0:47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1:11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 03-17 01:22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3:52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09:33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11:09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20:50 ■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03-17 21:37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推 : 最後一句給推1F 03/17 01:23
如果他們正式改名叫資動部我繳稅給他們當薪水就心甘情願啊※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25:52
推 : #最後一句滿好笑的2F 03/17 01:25
→ : 推最後一句,推完睡覺!3F 03/17 01:25
推 : 其實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的確不算加班 但是要算出差4F 03/17 01:25
推 : 噗 最後一句5F 03/17 01:26
→ : 出差期間也不會是一天 24 小時都在算加班費吧?6F 03/17 01:26
是不是 老闆快把錢吐出來啊推 : XD7F 03/17 01:26
推 : 那個地方勞工局?台北的照幹8F 03/17 01:27
我在台北市打1999應該是對到台北市的勞工局 如果沒ey的話 但也bu-e-y推 : 例假利用勞工教育訓練名義 辦活動 不用給錢喔^^9F 03/17 01:27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29:22→ : 好多家公司這樣玩10F 03/17 01:28
推 : 最後一行好好笑XDDDD11F 03/17 01:29
→ : 出差規定本來就比較鬆啊 不然跨週的國外出差又要怎麼算?12F 03/17 01:30
照算啊 假日也是要給出差費 跨週的國外出差我週末有休息到我可以拿當天出差費就好但我移動日沒休息到啊 是不是該吐錢出來 一個耳光就完成!給錢!給錢!給錢!
推 : 全台唯一勞工局也要被攻陷了13F 03/17 01:32
→ : 照樣算阿 很難懂?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5:12→ : 照樣算阿 很難懂?
推 : 星期日飛機還算好 有時候星期六的機票比較便宜就是星期六15F 03/17 01:34
→ : 出發了
沒有最差只有更差 六跟日一樣本來就該我休息的時間 要我為了公司移動→ : 出發了
請給錢! 我去跟老闆講了啊也沒用! 那個公親不出來講句話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7:00
→ : 假日當然有出差費 但理論上可以也叫你在當地休假17F 03/17 01:36
你覺得去機場 然後搭飛機 然後再搭車到出差地這樣有休息到嗎?? 沒有就該給錢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7:51
→ : 移動就沒辦法了 出差怎麼算過去也是有案例的18F 03/17 01:37
→ : 就我以前公司的作法 是把出差費調高到可以忽略有這件事
如果調到一天5000台幣我可以忽略啊 可惜沒有→ : 就我以前公司的作法 是把出差費調高到可以忽略有這件事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38:58
推 : 公雞變飼主20F 03/17 01:39
→ : 如果是按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計算 其實比加班費還多21F 03/17 01:39
事實上沒有 移動日公司大概就給個1000不到吧從我出門到搭飛機再到工廠宿舍大概也超過八小時了 基本上加班費就超過4000了(休假
算法) 要是例假算法起碼也要給我 2000跑不掉 還要多送我一天假 個案啦 我懂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2:53
→ : 那就堅持上班日再移動啊~22F 03/17 01:44
勞工就是最軟的一塊啊 看公司怎麼凹你而已啊 例如只訂的到週末飛機再例如 星期一早上沒出現在工廠算曠職 公雞叫我去跟飼主說 但飼主不同意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6:18
→ : 這種作法碰上勞檢的確可能會有問題 人資應該會比你還怕23F 03/17 01:45
大公司又不怕 一例一罰也是罰 百例一罰也是罰 反正都馬低銷 當做保護費繳給政府而已啊 洛哥那個年代保護費還收更多呢
推 : 推XD24F 03/17 01:45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49:29→ : 罰完規定得改 不然就還會繼續罰... 說不會怕其實是假的25F 03/17 01:51
罰完之後就知道怎樣防了啊 下次要求下面的人做乾淨點 不要留下證據繳了學費當然就學到新技能了 台灣的老闆真的都很棒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2:26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3:15
→ : 現在還有誰敢要求假打卡下班真加班的? 應該沒有了吧26F 03/17 01:56
你現在發一篇問問看 應該會爆吧 或者被噓爆 一塊招牌掉下來起碼砸死10個被要求假打卡下班真加班的勞苦勞工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8:07
→ : 老闆要求你們做假資料 就乖乖配合做假資料 那怪政府幹嘛27F 03/17 01:57
推 : 推最後一句 怎麼不改名資動部28F 03/17 01:58
→ : 連自己都不當一回事 就更別指望有別人來救了29F 03/17 01:58
這兩句話跟公雞變事主真的有87%像 政府就是要修法當勞工的靠山啊不然拿什麼當籌碼跟公司談 拿橡皮筋彈還比較快 射得老闆不要不要的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1:59:36
→ : 你不知道前陣子抓了一堆? 自己配合是罰錢了事30F 03/17 01:59
→ : 如果是有主管偽造出勤紀錄... 那是刑事責任 要上法院的
這不就是法令不完善嗎 回歸本篇正題 去機場搭飛機再從另一個機場到目的地→ : 如果是有主管偽造出勤紀錄... 那是刑事責任 要上法院的
到底算不算工時嘛 不然政府也明文講一下啊 不要一天到晚函釋 政府不如去含四叉貓如何
推 : 推32F 03/17 02:00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2:21→ : 自己選擇要變成共犯結構的一部份 那還怪別人幹嘛?33F 03/17 02:01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3:02→ : 這部份法令並沒有什麼問題吧 公司不照法律做 員工還配合34F 03/17 02:02
→ : 滅證 這還算是法律的問題嗎?
嗯? 你沒看文章嗎 勞工局就說沒明文規定移動算不算工時了→ : 滅證 這還算是法律的問題嗎?
喔 對不起 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真的沒寫到"勞工局說沒明文規定移動算不算工時"
但反正就說你那天沒錢啦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3:45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05:54
推 : 最後一句 留傳千古36F 03/17 02:06
→ : 一開始就講了不是嗎? 出差的規定本來就比較鬆37F 03/17 02:09
所以才要規定啊 不然怎麼不乾脆不要有法律 全部都鬆鬆的不是更好※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10:53
→ : 也不是今天才變成這樣的 一定要誘因大到某種程度38F 03/17 02:10
那本質上就是有問題的 不管哪天變成這樣的所謂的誘因就兩種 錢 跟 選票 還沒到選舉誘因只有錢
所以呢? 我就說這樣是錯的不是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12:39
【法律問蘋果】出差加班有無加班費 關鍵是這個 | 即時新聞 | 20160908 | 蘋果日報
不具名讀者問:員工出差時加班,是否要與在台灣一樣的制度,要發薪資的1.33與1.66,公司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補助平時伙食費,給予的加班費比例都低於《勞基法》,然後若是遇到假日或是特殊國定假日時出差,也 ...
不具名讀者問:員工出差時加班,是否要與在台灣一樣的制度,要發薪資的1.33與1.66,公司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補助平時伙食費,給予的加班費比例都低於《勞基法》,然後若是遇到假日或是特殊國定假日時出差,也 ...
→ : 如上所述 這個問題其實比一例一休要老非常非常多40F 03/17 02:13
推 : 推最後一句41F 03/17 02:14
→ : 這篇引的是 1986 年的函釋(記得還有看過更老的)42F 03/17 02:14
→ : 所以規定和函釋都是要多給錢 只是實行狀況似乎不怎麼樣
→ : 勞工局的狀況不清楚 可能是問題不對或是問到的人不對
引用那種寫得不清不楚的東西完全沒回答到問題 根本問A答B→ : 所以規定和函釋都是要多給錢 只是實行狀況似乎不怎麼樣
→ : 勞工局的狀況不清楚 可能是問題不對或是問到的人不對
http://imgur.com/a/fBQUN
這邊就寫得很清楚了 去跟你老闆講 我們公雞不該變飼主
我在講出差交通日算不算加班 你在回我出差期間加班費
現實就是老闆不肯給就結案啦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0:14
推 : XD45F 03/17 02:18
→ : 你忘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下機下車以後就不是交通時間了46F 03/17 02:22
你下班也不算上班時間啊 我在講搭機搭車時間你在回說下機下車時間我不如去問夏老師夏夕夏景的問題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4:19
→ : 講到這裡 好像搞懂為什麼以前常搭早上八點落地的飛機了47F 03/17 02:23
→ : 搭機搭車時間如果法無明文規定, 那的確是很難爭啊
阿所以我就說是不是該規定一下 你搞懂重點了嗎→ : 搭機搭車時間如果法無明文規定, 那的確是很難爭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6:21
推 : 因公出門就算,前日商如此做49F 03/17 02:27
→ : 那還是問錯單位啊 法律裡裡根本沒有 你問勞工局有何用?50F 03/17 02:27
勞工法令我不問勞動局勞動部難道要問法務部嗎 然後我就死掉了就是勞動局勞動部跟我講沒有這條法律
所以我說是不是該修正一下相關法令 這樣還有什麼疑問?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29:35
→ : 而且我上面已經預告下機下車後算加班可能發生的狀況了51F 03/17 02:27
→ : 管你幾日去搭飛機,也有出差費52F 03/17 02:28
→ : 就是安排清晨到達的班機 這樣假日一樣在交通(可不算錢)53F 03/17 02:28
→ : 然後一到達就開始上工(怎麼覺得比你現在的狀況還慘?)
比較慘就去爭取啊 自己不爭取出來比慘幹嘛→ : 然後一到達就開始上工(怎麼覺得比你現在的狀況還慘?)
我沒有要跟你討論下機下車加班狀況 下機下車有加班公司會給錢還算有良心
重點在搭機搭車時 是不是該有條法令來規定該不該算工時
還是我搭機搭車時可以下機下車關門做個伸展操 這樣也不算工時啊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1:54
→ : 你的原文完全不是這樣講吧?55F 03/17 02:30
→ : "勞工局說前往的時間不算加班" 這句話本身沒錯吧
對啊 但這違反了例假日要休息的原則啊 不是嗎→ : "勞工局說前往的時間不算加班" 這句話本身沒錯吧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2:43
→ : "下機下車有加班公司會給錢" 這是應該的 如果法律沒有的57F 03/17 02:32
→ : 爭取的方式不會一樣 因為行政機關根本無法幫你做什麼
我想你從頭到尾都沒搞懂→ : 爭取的方式不會一樣 因為行政機關根本無法幫你做什麼
祝順心健康希望你有個好夢
晚安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4:03
→ : 勞工局是執行單位 法律沒有的難道希望它執行到有嗎?59F 03/17 02:33
→ : 跟加班比起來 出差這塊一直不是那麼受重視 這個是事實
→ : 原文的意思不就是怪勞工局沒給你第二種答案嗎 /_\
→ : 結果問的人自己根本就知道答案 那還有啥好問的
睡前刷牙時再回答你最後一次→ : 跟加班比起來 出差這塊一直不是那麼受重視 這個是事實
→ : 原文的意思不就是怪勞工局沒給你第二種答案嗎 /_\
→ : 結果問的人自己根本就知道答案 那還有啥好問的
我沒有在問問題 我在闡述一個狀況
上一篇的原PO說未滿四小時 來來回回的交通都是成本
我跟他說這樣其實不意外 因為連前往出差地(我想跟上班通勤是一樣意思的)
要花上大半天公司也是沒額外給你錢 甚至連法律都沒規定到
你自己在那邊以為別人想問第二種答案 這樣我有給你第二種答案了嗎
※ 編輯: takeon (101.0.155.142), 03/17/2017 02:37:35
→ : 還是建議"先把法律有的東西爭取到再說吧" @@63F 03/17 02:35
推 :64F 03/17 03:32
推 :
推 :
推 :
推 :
推 : 鬼島67F 03/17 06:11
推 : 我是出差受訓 南或北部 給一天的差假 看距離給火車票費68F 03/17 06:33
→ : 和捷運公車費 加旅館一夜
→ : 和捷運公車費 加旅館一夜
推 : 最後一句GJ 勞檢到底要不要加強啦70F 03/17 07:45
推 : 感覺有受到影響的話,投票時請兩黨都不要71F 03/17 08:49
推 : 最後一句QQ72F 03/17 09:19
→ : 590的回應真的好好笑wwww73F 03/17 09:20
→ : 中華民國有勞動部嗎?74F 03/17 09:54
蛤 原來中華民國真的存在啊推 : 很多人都這樣子星期日移動不算錢喔75F 03/17 09:57
所以很多人都被凹啊 應該立專法※ 編輯: takeon (36.226.131.49), 03/17/2017 10:10:36
推 : 這篇中肯 不然一堆像本肥有時候都會被凹去支那凹假的哦76F 03/17 10:26
→ : 又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去支那辦事
→ : 又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去支那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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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17 11:35:55 (台灣)
→
03-17 11:35 TW
記得歐盟之前才通過不固定辦公地點的,只要通勤都算在辦公時間內 出差就符合這個條件,看台灣要不要修法跟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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