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
時間 2017-03-17 Fri. 21:37:30
※ 引述《mitsunari.》之銘言:
: 魯蛇小弟的公司最近收到一封勞動部的公文
: 勞動條2字第1050133150號
: google 可以看到全文
: pdf檔如下
: 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
: 簡單的說
: 原本一例一休的例假日如果要加班的話
: 未滿4個小時要算4小時加班費 4-8小時要算8小時 8-12小時要算12小時
: 當初這樣設計的用意 就在於要讓勞工在假日出勤時的交通成本被雇主考量
: 以我遇到的例子
: 有老闆只因為找不到資料 就在假日摳員工來幫他找
: 員工住市區 公司在郊區 光交通時間就要半小時 來回一個小時
: 所以加班費把移動成本計入 讓顧主要求勞工加班時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 可是問題來啦,可能因為一堆企業覺得你只來上1小時的班要我給你4小時的錢
: 做夢吧你
: 所以勞動部就出了這個修正公文
: 魯蛇公司也馬上公佈相關說明
: 簡單講 以後假日加班 你就是4個小時的基數起跳
: 你只來一個小時 然後家裏有事還要趕回去的話
: 對不起哦 不可能給你四個小時的加班費
: 請你要請假三小時 還是一樣只能領一個小時的加班費
: 所以這個修正公文 完全把原本設計的理念給打破了
: 勞動部偷偷的發了這個公文 讓了一個後門
: 如果你也無法認同
: 請一起打電話向勞動部抗議
: 或是打給你選區的立委 請他們做點事吧!!
先舉個例:我們公司在年初即有因為一例一休的狀況與全體員工開會討論其中一條即為
休息日加班算法問題,當初資方說法如文中所敘若因勞資雙方同意休息日可加班而上班須花交通時間若只加班一小時或更少
對於員工的方便性與假期活動皆為不方便,因此此後假日出勤時數皆以半天(4小時)為單位,
但因特殊事由員工自身原因非公司因素無法待滿半天,經詢問勞動部得知可要求員工辦理請假
,資方即可因按照請假因素來辦別請假時工資計算方式
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半薪;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超過三十日部分無薪。
公傷病假: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生理假:半薪
產假及流產假:半薪
產檢假:全薪
陪產假:全薪
家庭照顧假:無薪
喪假:全薪
事假:無薪
公假:全薪
特休:全薪
,但不可引響當月全勤計算,以便稽查事由,因為其原本勞資協議為上班至少4小時,但因員工自身原因而非公司因素無法達成
原本的協議因此公司是可以按照請假事由扣除當日加班費,當日薪資不扣
如原op的
: 簡單講 以後假日加班 你就是4個小時的基數起跳
: 你只來一個小時 然後家裏有事還要趕回去的話
: 對不起哦 不可能給你四個小時的加班費
因為這是自身的因素而非公司
且如原op pdf 第四條算法除當日工資(1,200元)照給外,該日出勤之延長工作
時間工資計算如下:(150*1又1/3*2+150*1又2/3*2)-(150*1又2/3*2)*1/2=900-250=650元。
減扣部分只有加班時的工資,還是賺到一天
且一直說被放假,若真的是被放假請跟勞動部生訴,台灣勞工真的太軟弱
另提本公司因應一例一修政策,員工人數已增員50%尚缺16%
另op 不是偷偷來之前已有說過 於2017年01月03日 網址如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03/1026945/
勞動部次長廖蕙芳表示,勞動部前身勞委會曾在1993年解釋過,若國定假日發生類似情況,僱主要依實際出勤時數給薪並給加班費,未出勤時數則依勞工請假事由規定,因事就請事假,因病就請病假。這次開會研商後,認為從國假一貫邏輯下來,「沒道理做出不一樣的解釋」。廖蕙芳說,勞動部目前確立的解釋方向是,休息日勞工答應加班,若因故要請假,就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計算加班費,但本薪不能扣除。如勞工答應休息日出勤8小時,結果只出勤5小時,後面3小時請無薪事假,僱主應發給休息日當天本薪與5小時加班費。
舊制算法:以天計算:一年365天52周又一天 所以七修一為52天 加隔周休26(52除2=26)(即為14休3)=52+26=78+19(國定假日)=97天放假以工時計算:52周除2乘84(雙周84小時制)加一天共2192hr(一年工時) 365乘8=2920 2920-2192=728hr(休假時數)除8=91天+19天國定假日共110天
新制算法:以天計算:一年365天52周又一天 所以七修二為104天+12天國定價假日共116天
以工時計算:52周乘40(單周40小時制)加一天共2088hr(一年工時) 365乘8=2920 2920-2088=832hr(休假時數)除8=104天+12天國定假日共116天
請問新舊哪種比較好
※ 編輯: mic0803 時間: 2017-03-17 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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